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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公示表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4-01 08:04   点击率:0打印】【关闭

单位: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盖章)                                 公示时间:20250401-20250630

名称

单元网格划分情况

单元网格数量情况

单元网格距离情况

总量情况

备注

新平

名称

区域描述

规划数(个)

当前实际数(个)

余量(个)

零售点间距

(米)

其他条件描述

新平县总量规划数(个)

桂山街道-1

至育新路至平山路文化路以西片区河滨路

195

188

7

 

 

城区街道零售点间隔距离不低于50米

 

1.区域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设置按居住人口数布局,原则上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行政村(社区)总人口在600人以的设置1个零售点每增加600人可增设1个零售点,以此类推(居住人口数以公安机关提供的数据为准)

2.人口较为集中相对封闭的综合性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贸市场的规划。根据该区域固定商铺数量设置,每20户设置1个零售点零售点间距不低于20米 ,若该区域内固定商铺数量不足20户,且无零售点的,可设置1个零售点内外相通的临街商铺需同时符合内外布局要求

3.封闭式居民住宅小区内部住户达到100户的,可设置1个零售点,每增加200户增设1个零售点,零售点间距不低于50最多可设置3个零售点,且经营场所必须为平层开放式门店(内外相通的临街商铺需同时符合内外布局要求)

 

1516


桂山街道-2

至育新路至平山路文化路以片区(含上述路段)河滨路

198

191

7

古城街道

古城街道行政区划为界

181

173

8

扬武镇

以扬武镇行政区划为界

161

141

20

乡镇所在地街道零售点间隔距离不低于30米(含大开门社区街道)。

戛洒镇

以戛洒镇行政区划为界

291

303

-12

乡镇所在地街道零售点间隔距离不低于30米

 

漠沙镇

以漠沙镇行政区划为界

160

182

-22

水塘镇

以水塘镇行政区划为界

59

51

8

新化乡

以新化乡行政区划为界

55

43

12

老厂乡

以老厂乡行政区划为界

56

46

10

建兴乡

以建兴乡行政区划为界

58

48

10

者竜乡

以者竜乡行政区划为界

47

60

-13

平掌乡

以平掌乡行政区划为界

37

42

-5

平甸乡

以平甸乡行政区划为界

18

23

-5

 

备注:1.本公示表的数据根据本县零售点布局规划实行定期评价、动态管理。

2.每季度根据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市场形势等变化情况对本表中的数据进行动态调整,规划数相应进行动态更新,以每季度最后一次公示的数据为准。

3.本数据由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7-701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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