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新平县县城更新改造“三调”工作 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推进新平县县城城市更新工作,满足群众改善居住环境需求,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根据城市更新工作相关政策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县人民政府2020年发布的关于城市更新改造范围“三调”工作的通告2020年第26号、2020年第31号、2020年第32号、2021年第15号文件确定的城市更新改造“三调”工作16个区块管控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管控区块 青龙社区区块四(东至龙马路下段;西至桂山路;南至新平宾馆用地界线;北至太平路,约35.6亩)继续按“三调”工作要求进行管控。 二、取消“三调”工作管控措施区块 (一)桂山街道涉及11个区块 1.凤凰社区(3个区块) 区块一:东至桂细路;西至停车场界线;南至河滨路;北至凤翔小区道路。约21.5亩。 区块二:东至西园路;西至桂细路;南至河滨路;北至平山路。约144.1亩。 区块三:东至县人民医院用地界线;西至酒房路;南至庆丰路;北至富春街。约19.2亩。 2.五桂社区(3个区块) 区块一:东接体育森林公园看台和商贸城农贸市场;西至西园路;南至河滨路;北至拓新路。约68.6亩。 区块二:东接新东进餐厅、原财政局住宿区、科技局住宿区、电信局住宿区;西至育新路,接和睦广场;南至太平路;北至育新路。约114.8亩。 区块三:东至桂山路;西接原广电局、广新酒店(含);南至太平路;北至原广电局出入道路。约38.5亩。 3.青龙社区(4个区块) 区块一:东至财富路;西接饮食文化城、花苑商城;南接财富广场、南方电网公司;北至太平路。约20.8亩。 区块二:东至桂山路;西至财富路;南接财富广场、县二幼;北至太平路。约12.6亩。 区块三:东至桂山路;西接财富广场;南至富新路;北接县二幼。约10.8亩。 区块五:东至财富广场用地界线;西至文化路;南至富新路;北至玉溪新平供电局用地界线。约22亩。 4.太平社区(1个区块) 大新公路北侧,下斗戛小组。约50.9亩。 (二)古城街道涉及4个区块 1.古城社区(1个区块) 锦绣路南侧,下古城小组。约23.9亩。 2.纳溪社区(3个区块) 新三公路东侧,纳溪小组。纳溪小组上寨约58.8亩,中寨约39.4亩,大寨约84.2亩。 三、工作要求 (一)取消“三调”管控措施区块,相关建设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划要求进行管控。 (二)请桂山街道、古城街道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要求做好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平台积极向群众进行工作宣传和政策解答工作。 特此通告。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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