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2001000
附件3 新平县旅游发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旅游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统筹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评审新平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旅游项目规划;监督执行新平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目标责任和重大决策。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各项旅游行业法规规章;负责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中介、乡村旅游、出省(国)旅游、导游队伍和特种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3.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与有关保护工作;指导旅游区域、旅游景区景点、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负责全县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协调、安排和管理政府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外资利用。 4.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职责。监督执行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行业标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5.拟订县内外、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承担智慧旅游建设有关工作。 6.负责旅游统计、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承担旅游行业信息发布、游客咨询和服务职责;制定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县旅游培训工作,实施旅游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制度。 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全域统筹 (1) 推动产业改革发展。2018年,县委提出要加速推进以旅游文化产业为引领的第三产业发展,抓牢旅游文化产业这个龙头不动摇。为加快推动“旅游革命”,实现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县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印发了《新平县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新旅产发〔2018〕9号)、《新平县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旅产发〔2018〕10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产业强县”“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全域旅游建设步伐,结合新平实际,出台了《新平县旅游景区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新平县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 (2) 坚持规划引领发展。全域旅游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新平县全域旅游总体策划》《新平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新平县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和评审工作,建立了新平县旅游项目库。2018年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3104万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4172.78万元;项目储备完成5000-10000万元1个,10000万元以上1个。全力推进“旅游厕所革命”,2018年在交通沿线、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等建成10座旅游厕所。今年以来,完成了哀牢小镇景区“十三五”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马家寨特色旅游村寨提档升级一期工程、红河第一湾观景台建设项目;稳步推进磨盘山旅游基础设施、戛洒全国特色小镇、五星级酒店及民族文化产业园、马家寨特色旅游村寨提档升级二期、朱家寨小组精品民俗客栈项目等重点旅游项目。目前,正在和华侨城(云南世博)集团进行招商引资洽谈哀牢山景区开发工作,开展琴淮酒庄3A级景区创建的前期工作。 2.深耕宣传营销 (1) 智慧旅游促进信息化。按照全省统一要求“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在10月1日正式上线,共计完成了1个城市名片和9个景区涉及19个景点的名片制作录入工作,完成30路慢直播点位安装和优化提升工作,完成旅游投诉处置人员54个账号的发放激活和日常管理工作。“一部手机游云南”的启用,将全面覆盖游客在新平的游前、游中、游后各项需求,为游客提供更为贴心高效的服务,改变着新平传统旅游的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 (2) 新媒体带动话题热度。与云南网、云报传媒、就爱去、春晚客户端、在玉溪等30多个新媒体合作推广,负责做好节前氛围宣传、节中精彩宣传、节后亮点宣传,累计推送节庆活动宣传稿件80余篇,发放端口30余个。开创节庆活动微信直播,全年完成微直播10场,其中,火把节民族广场点火仪式、花腰傣服饰文化节分别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全年新媒体宣传稿件电脑版、手机客户端、小视频等累计点击率超过500万人次。 (3) 市场助推节庆升级。2018年共策划“花街节”“赏花节”“沐浴节”等一系列节庆活动,共接待游客199.62万人次、同比增长15.46%,实现旅游收入130043万元,同比增长62.38%,尝试“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初见成效。越来越多的游客更加注重旅游的主题和深度,体验性的旅游活动需求逐渐递增,节庆中赛事活动、民俗体验活动等互动性强、追求野趣与自然的旅游方式受到人们的青睐。 3.精细行业管理 (1)推行标准强化管理。落实《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加大贯标工作,全面推行旅游行业标准。完善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农家乐提档升级,开展2018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进行3家乡村旅游接待点的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提高旅游饭店业、乡村接待点的服务水平及运营质量。做好“文明餐桌行动”和“文明旅游”等活动,安装4套文明旅游宣传牌,发放、粘贴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如厕宣传标语1600余份。指导全县各A级景区和重点景区建设志愿者服务站,公设站点8个,志愿者131人,引导旅游从业人员及游客爱护环境、文明旅游。本着“推动行业发展、促进企业进步”的原则,有效指导新平旅游行业协会工作。目前,新平旅游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已达151家。 (2) 强化培训彰显技能。召开了2018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推进工作暨旅游安全生产培训会,举办了新平县2018年乡村旅游培训班、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培训班、2018年导游(景区讲解员)培训班、诚信经营专题培训班等不同类型专题培训,切实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新平旅游软实力,为全域旅游时代的到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4.规范旅游市场 (1) 强化A级景区整改工作。针对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发布会通报磨盘山国家森林公园、漠沙大沐浴花腰傣文化生态旅游村两个景区存在的问题,及时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涉及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印发《关于磨盘山国家森林公园、漠沙大沐浴花腰傣文化生态旅游村景区的整改通知》,并督促两个景区管理单位制定了整改方案。采取听取报告、实地检查的方式督促景区深入排查整改,共计开展11次实地排查督查。5月31日,向市整治办上报了《关于新平县大沐浴花腰傣文化生态旅游村和磨盘山森林公园及哀牢山三个景区整改情况的报告》。同时,全面开展全县A级景区排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10月10日,云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实地暗访考评后撤销了对磨盘山景区的警告处分和大沐浴景区的严重警告处分。为改善A级景区经营环境,目前漠沙大沐浴3A级景区、大槟榔园2A级景区、新化古州野林2A级景区、陇西世族庄园2A级景区已移交由新平哀牢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经营管理。 (2) 优化旅游市场秩序。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假日、景区、汛期等重要节点、区域检查。在节前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多部门联合检查,在节中由我局负责到实地进行监督检查,有效确保新平旅游市场井然有序。截至目前,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共开展部门联合旅游执法检查14次,出动检查人员196人次,执法车辆41辆次;检查旅游景区(点)59家次、宾馆(酒店)45家次,旅行社网点14家次,旅游购物商店24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45份;受理旅游投诉案件3件,办结3件。 5.党建工作稳步开展 (1) 加强党员教育全面提升强队伍。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9次,累计80多人次;引导培养了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并取得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习合格证;落实党员活动室和党务公开公示宣传栏等活动阵地建设及其他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6月,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观看了《绝不姑息》警示教育专题片,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与锦秀社区党总支结对共创共建,主动融入区域化大党建格局。 (2)明确主体责任认真履责抓落实。我局明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全局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新平县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任务分解》要求,将任务层层分解至各股、室、所。签订了《廉洁从政承诺》8份、《家庭俭约办事承诺书》3份、《党员目标责任书》10份,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作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新平县旅游发展局 2.新平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县旅游发展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旅游发展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1,411,170.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01170.46元,占总收入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00.10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对比增加88.81%,主要原因分析财政下达“十三五”哀牢山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项目款100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旅游发展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1815452.45元。其中:基本支出4634822.28元,占总支出的39.23%;项目支出7180630.17元,占总支出的60.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县旅游发展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34822.2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县旅游发展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80630.1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28%,主要原因分析增加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部手机游云南”慢直播经费480000元,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编制经费830000.00万元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旅游发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08320.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4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87885.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7%。主要用公共服务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78415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主要用于旅游产业发展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848529.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主要用于职工养老金,职业年金等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596056.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8.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16931.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331321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6%。主要用于旅游宣传营销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615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旅游发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9900.00元,支出决算为133892.00元,完成预算的1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198元,预算数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694元,完成预算的99.7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有1人参加玉溪文创学院第二期暨赴台湾文创实证培训,培训费用:昆明至台湾往返机票费用由参加培训单位承担,其他培训相关费用由市旅游发展委支付。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1333元,增长62.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5985元,下降86.0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752元,增长2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1566万元,增长254.4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调换,轿车换成越野车,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因财政困难,2017年产生的公务接待费在2018年结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198元,占3.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元,占22.40%;公务接待费支出99694元,占74.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198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参加玉溪文创学院第二期暨赴台湾文创实证培训,培训费用:昆明至台湾往返机票费用由参加培训单位承担,其他培训相关费用由市旅游发展委支付。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域旅游、哀牢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节庆活动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969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969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旅游市场督查、招商引资、旅游推介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县旅游发展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1174.5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31%。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政府采购人员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平县旅游发展局资产总额20988234.30元,其中,流动资产19715281.30元,固定资产12729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34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3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5项,账面原值1905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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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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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0988234.30 | 19715281.30 | 1272953 |
| 377744 |
| 895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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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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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2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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