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16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县委政法委概况 第二部分 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年初预算项目投向情况表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空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和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抓政法队伍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工作,实现县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委政法委内设政法委办公室、政工科(执法监督室)、综治办、维稳办、610办公室和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作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各项具体业务工作,负责调查掌握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督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研究、协调政法部门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和县委交办的需要协调的案件。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7、研究和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中层干部);负责直接任免政法各部门股级领导干部。 8、在县委的领导下处理全县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乡镇和基层政法工作。 第二部分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0.2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0.27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196.20 万元,减少率 42.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其中:本年收入270.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0.27万元(本级财力270.2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27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70.27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196.20万元,减少率42.0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拨款减少。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6万元,卫生保健支出15.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0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说明(其中:基本支出258.2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23.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8万元。) (三)本级财力安排列支本级项目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列支本级项目支出12万元(维护费)。 四、2019年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上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五、关于县委政法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 六、关于县委政法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委2019年预算总收入27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27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预算总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42.06 %。减少原因: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减少。 八、关于县委政法委2019年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县委政法委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含部门自评)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0 万元。2019年与2018年相比增加1个。增加原 因:维护费纳入了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扩大宣传力度。 九、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未列入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单位。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2.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平县委政法委资产总额120.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51万元,固定资产76.4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3万元,其中办公用电脑和打印机采购2.6万元,办公家具采购0.4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3万元。与上年同口径持平。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有关文件及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业务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至表14)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9年2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1600111 2019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政法委)2019022510505238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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