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1362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概况 第二部分 新平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新平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年初预算项目投向情况表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空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新平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机构的宣传业务,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拟订全县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公共服务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组织推进全县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和图书馆、文化馆(站)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负责全县艺术创作、展演及重大文艺活动,推进文化艺术产业发展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指导全县文物、博物工作,对文物、古迹实施有效保护。 3.指导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经营活动和经营机构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拟订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拟订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出版物单位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新闻出版、著作权的监管,对从事出版活动机构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等业务进行监管。 5.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案件;拟订出版物市场的管理规定、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印刷业的监管。 6.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7.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科技工作,监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广播电影电视播出机构、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业务监管;负责广播电视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安装、设置及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监管。 8.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广播电视机构的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境外电影电视剧引进、播出的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收录业务。 9.统筹规划群众性体育发展,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国内重大体育竞赛。 10.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公关和成果推广;加强体育彩票发行协管及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统筹管理。 11.组织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不断改革创新,提高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公益事业单位发展和稽查工作水平;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做好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和体育事业建设。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新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新平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办文办会、综合协调、催办督办等政务工作;负责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机要保密、人事、机构编制、对外交流、宣传培训、档案、信访、安全、离退休人员管理、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2.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业务办理和行政审批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统一收件、办理、送达和审核上报工作;协调和管理本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和市场管理,对市场经营活动、文化经营许可证进行监管;承办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和体育行政许可听证、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推进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公共服务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文化事业股 拟订全县文学艺术事业发展、艺术创作及艺术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艺术门类的发展,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扶持优秀文艺作品和艺术团;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县艺术团的业务建设;指导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督促指导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负责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负责重大群众性文化活动和文化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拟订全县文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文物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依法承担世界文化遗产有关申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行政执法、文物安全保卫督察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承担全县文物管理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历史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指导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修缮并进行监督管理,核查和审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和修缮方案;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和馆藏文物及社会流散文物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的抢救、征集工作。承担新平县文化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新闻出版版权股 拟订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印刷企业进行监管,对音像制品、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的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进行监管,对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音像、网络和数字出版的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实施著作权行政管理,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打击侵权盗版,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的建设、发展和巩固;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文化艺术品和动漫市场进行监管;对文化经营许可证进行监管;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指导行业协会工作。承担新平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广播电影电视股 拟订广播电视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媒体的宣传和播出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研究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安装、设置及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监管;负责多媒体电视业务监管;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广告播出管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互联网传播的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广播电影电视节目播放的监管;负责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监管;指导县级重点广播电影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设施建设;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影电视的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保障;管理并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工作;对新平县电视台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管理电影发行和放映相关工作。 6.体育事业股 拟订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体育类社会团体业务工作;管理健身气功站点气功活动;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活动;组织开展群众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管理群众体育赛事。拟订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指导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单位发展工作;组织县内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开展竞技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推广;指导体育科研工作;指导、监督县级运动队文化教育工作;负责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工作。拟订体育竞赛计划和业余训练发展规划;负责业余训练的项目布局和体育后备人才队伍的培养和输送;管理竞技体育赛事;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和学校体育工作;负责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体育总会及其他体育社团(协会)的管理;指导县级重点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加强体育彩票发行协管及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统筹管理。承担新平县全民健身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新平县体育总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无 第二部分 新平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其中:暂定编制15名),事业编制88人。在职实有10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0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5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5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9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99.6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099.68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118.91 万元,减率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县本级项目预算减少,部门综合考评奖标准下调及日常工作运行经费减少等原因所致。 其中:本年收入2099.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5.8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99.68万元(本级财力2099.6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2.68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099.68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135.91 万元,减率 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县本级项目预算减少,部门综合考评奖标准下调及日常工作运行经费减少等原因所致。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说明,主要用于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46.51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44万元;3.卫生健康支出138.18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143.55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说明(其中:基本支出2082.68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 (三)本级财力安排列支本级项目情况 1.新平县广播电视台制播节目运行项目5万元;2.《话说新平》栏目制作费5万元;3. 新平广场电影放映项目1万元;4.新闻拍摄、录制设备维修维护费1万元。5. 新平县群众文化工作队文艺创作项目5万元。合计项目收支预算17万元。 四、2019年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上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情况 部门上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为:新平县陇西氏族庄园修缮项目,金额95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陇西氏族庄园修缮、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103万元,主要用于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按功能科目分类说明,主要用于1.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项目,中央补助32万元、县级配套8万元;2.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开放补助项目,中央补助80万元、省级配套6万元,市级配套14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关于新平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 六、关于新平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合计1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因为2018年9月云FC7556,公务用车黄标车处置报废。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082.68万元,比上年2218.59万元减118.91万元,减6%。主要由于本年度行政人员综合考评奖标准下调,上年度业务工作经费未纳入项目资金填报。 (二)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17万元,比上年增加17万元。主要由于上年度项目支出纳入业务工作经费填报预算。 八、关于新平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2019年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新平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含部门自评)的一级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万元。2019年与2018年相比增5个。增加原因为上年度未做项目收支预算。 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满意 九、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无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无 3. 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无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无 2.自评指标体系 无 3.自评组织过程 无 (三)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收支预算合计 385.06万元,其中:办公费22.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与上年基本一致;邮电费2.2万元,用于机关固定电话费支出,与上年一致,因为固定电话数量一致;差旅费23.99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出差支出,比上年增7.28万元,因为本年度差旅费预算标准由原来的700元/每人、年,增加至2300元/每年、人;维修维护费1万元,用于新平电视台设备维修维护,比上年减少2万元,因为压减预算支出;劳务费272.46万元,用于新平电视台、群众文化工作队政府购买人员工资支出,比上年增加,因为本年度购买人员工资标准增加;委托业务费5万元,用于新闻直通车制播,比上年减少5万元,因为压减支出;工会经费11.66万元,用于上缴县总工会工会经费,与上年一致;福利费7.42万元,用于职工福利活动支出,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用于保障单位公务用车燃油、修理、保险等支出,比上年减少2.5万元,因为本年度减少车辆一辆;其他交通费18.42万元,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与上年一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用于群众文化工作队文艺创作及新平电视台《话说新平》栏目制作支出,比上年增加10万元,新纳入预算项目资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平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资产总额6190.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0.78万元,固定资产5829.2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净资产6168.19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113.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采购113.85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采购预算资金113.85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2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减少。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有关文件及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业务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新平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 2019年2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042700136200111 新平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22002261194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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