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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2年度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9-21 16:09   点击率:156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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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

2022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教育培训工作职责;负责廉教育所需料的收集、整理,展厅布展设计、管理,更新、讲解及宣传等工作;负责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维护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中心的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执纪执法人员驻中心执纪执法时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玉溪市廉教育基地的教育服务工作;完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纪律建设,强化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强震慑固防线筑堤坝叠加效应不断放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突出“清风哀牢  廉洁新平”主题,坚持以警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以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自律,以县廉洁教育基地为依托,抓住“关键少数”、面向“绝大多数”分类施策、精准滴灌,充分发挥“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警示教育制度化,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厚植廉洁文化根基,引领新时代新风正气。运用“1N”教育模式开展警示教育、纪律教育85批次、3,041人次,进行《严守“六项纪律”在新征程中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以案为鉴 严守纪法规矩》等廉政教育专题讲座12场次,通报典型案例2次,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强震慑固防线筑堤坝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警钟长鸣,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提高党性觉悟,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守纪法规矩,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不断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持续释放了执纪执法正能量、正效应,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2.立足服务保障,发挥场所功能,服务保障审查调查工作硬件建设不断加固。始终秉持“服务大局、服务执纪执法工作”理念,积极发挥玉溪市监委留置场所新平分点服务保障作用,以优质的后勤服务保障助推省市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留置案件集中到州市一级办理的新形势下,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要求,分点应势而谋、顺势而为,因时因势、因势利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转型发展新路径,着力转型打造兼具留置功能和疫情防控隔离功能的综合性服务保障场所。在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实施了“玉溪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新平分点提升改造项目”,有效消除了分点“软包材料阻燃性能低、消防设施不全、消防安全隐患大”等突出问题,使场所结构布局更加合理,配套设施更加完善,场所安全更有保障,运行机制更加顺畅,提档升级、提质扩容打造了“玉溪市留置中心新平缓冲区”,为省市县区11个留置专案、16名对象、6,201人次(驻点办案人员、驻点健康监测人员)驻点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新平缓冲区”“专”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3.着眼常态长效,加强阵地建设,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势能持续增强。紧跟新形势、新任务,及时传播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想、新理念、新部署、新要求。完成主题墙的重新粉刷、装饰工作;制定2022年县纪律教育基地展厅改版升级实施方案以及廉政警示教育片制作计划,完成中管干部(30个)、省管干部(12个)、市管干部(3个)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若干个的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忏悔录3篇、涉案款物收缴收据(发票)、图片等的收集、布展,及时更新更换了展厅内容;制作了2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视频短片,进一步丰富了教育内容。在市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与大美新平文化传播公司共同完成本土警示教育片《以权谋房  终被“房”困》的拍摄制作,并于817日在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首次播放,在廉洁教育基地播放60余场次,取得良好的以案示警、以案促教效果,推动“严”的氛围形成、“改”的效能显现。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全省纪检监察警示(纪律)教育基地的通知》,撰写清理整顿报告,并将基地更名为“新平县廉洁教育基地”。11月,与县直机关工委合作共同打造党员干部实训教育基地,进一步拓宽党员教育实训渠道、丰富教育内涵,加强对新党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着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4.完善内控机制,注重内外兼修,中心工作人员转作风提效能水平持续提升。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政治要求,正人先正己,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管理理念,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升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加强中心财务和事务管理,完成2022年财政预算申报、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审等工作;加强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协调解决扩建项目工程尾款42.00万元、扩建项目土地供应价款50.00余万元,完成扩建项目国有土地划拨交地(文件交地)手续;完成2021年度单位固定资产审计数据申报;配合委机关做好2018年至2021年主要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商定中心食堂工作人员改革办法;完成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档案审核工作。深化中心后勤工作人员管理改革,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模式完成中心后勤管理改革,进一步充实中心后勤服务保障力量;10月,对2名后勤工作人员进行首次轮岗交流。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心管理和留置场所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安保工作人员职责》等13项管理制度,完善了6项留置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制定了场所运行管理流程图,推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持续增强中心工作“辨识度”,撰写工作信息11条,《云南纪检监察》采用2条、云南法制网采用1条,“碧玉清溪”网站采用8条,《玉溪日报》采用5条,不断提升中心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无内设机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离休0人,退休0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相关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相关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及相关支出,《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相关内容已经由一级部门统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125,983.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4,393.42,占总收入的82.98%;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1,590.00,占总收入的17.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39,970.70元,下降39.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31,525.86元,下降49.9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91,555.16元,增长549,813.8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新平县纪委拨入物业管理服务及驻点留置案件保障经费收入191,590.00元,但本年度仅1个运行经费项目,上一年度除运行经费外有扩建项目土地供应价款专项资金、扩建项目建设经费、玉溪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新平分点三期提升改造项目专项经费等多个项目拨款收入,本年度项目资金拨款锐减,导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120,930.34。其中:基本支出854,726.08,占总支出的76.25%;项目支出266,204.26,占总支出的23.75%;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93,135.64元,下降44.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2,248.99元,增长21.67%;项目支出减少1,045,384.63元,下降79.7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仅运行经费一个项目支出,上一年度除运行经费外有扩建项目土地供应价款专项资金、扩建项目建设经费、玉溪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新平分点三期提升改造项目专项经费等多个项目支出。综上,本年度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4,726.08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0,777.11元,占基本支出的53.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3,948.97元,占基本支出的46.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6,204.26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新财字〔20221号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运行经费支出266,204.26。用于保障本单位全年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4,393.4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36%。与上年相比减少1,079,672.56元,下降53.6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除医疗保险外,其余各类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均缴纳至9月,未完成全部缴纳,且本年度仅中心运行经费一个项目支出,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下降53.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3,203.7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7%。主要用于本单位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04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主要用于本单位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67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主要用于本单位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4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本单位的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0元的主要原因:根据《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从2020年起不接待乡镇来往办事人员,同城人员不得接待,而上级往来人员主要以食堂就餐为主。我单位车辆编制数为0。公务出行用车由新平县纪委机关统一安排派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的主要原因:根据《新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从2020年起不接待乡镇来往办事人员,同城人员不得接待,而上级往来人员主要以食堂就餐为主。我单位车辆编制数为0。公务出行用车由新平县纪委机关统一安排派车。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未涉及出国出境事宜。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2022年购置车辆0。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出行用车由新平县纪委机关统一安排派车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资产总额16,679,867.58,其中,流动资产245,207.30,固定资产8,792,045.49,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7,642,614.79,无形资产0.00,其他资产0.0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148.5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584.88。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22001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2023092103512622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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