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帮扶政策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0-26 14:10   点击率:9打印】【关闭

教育帮扶政策

1.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培训对象是贫困地区农村具有一定文化程度,遵纪守法,身体健康,1555周岁,自愿参加转移培训的农村劳动力,其中农村人口原则上不低于50%。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财政补助资金1000/人。

2.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培训对象是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转移就业愿望,男性年龄在16-60周岁,女性年龄在16-55周岁的农村劳动力。财政补助:省补助各地的平均标准为人均500元,培训不少于7天。

3.将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全部纳入学前资助范围,每人每年资助300元。

4.进城务工人员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的免补政策。

5.建档立卡户等贫困户子女享受每年8000元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期限延长至20年。考入一本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本科学习期间,除享受其他政策外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学费奖励。

6.对初、高中毕业未能升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实行100%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积极推荐就业。确保贫困户户均有1人接受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

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除享受其他政策外学前教育年生均补助1000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年生均助学金资助2500高等教育阶段年生均学费奖励5000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予以生活补助。

8.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除享受国家现有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规定的免学费、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外,由扶贫部门雨露计划培训资金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补助。对入读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的学生,凡是云南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学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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