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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水利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新平县水利局 时间:2021-12-17 15:12   点击率:477打印】【关闭

202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水利部门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紧密结合水利工程建设、节约用水、河湖管理、水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饮水安全、河道采砂等水利工作,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快法治水利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水利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领导高度重视,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组织召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根据工作安排制定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和方案,对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作了具体部署;结合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法治建设日常工作,确保水利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新平县水利局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新平县水利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计划》、《新平县水利局法治宣传主体责任制实施方案》、《新平县水利局普法依法治理检查考核验收方案》、《新平县水利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新平县水利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新平县水利局推进依法治理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确保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宣传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截至12月17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9次,一是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知识大赛活动;二是开展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三是开展2021年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四是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五是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活动;六是组织观看“东河之问”“杞麓湖保护治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七是组织观看《开尔行贿记》警示教育活动;八是开展保密与密码知识讲座活动;九是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市民更加深刻地了解了我县水资源现状、防汛抗旱、河道治理、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建设等工作,增强了全民的节水意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对提高全社会关心水、爱惜水、保护水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三)普治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水。始终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注重把各项涉水事务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一是组织开展汛前防汛安全大检查活动。汛前防汛安全大检查于4月30日完成,各乡镇(街道)共自查库塘349件,县级检查组检查了各类项目51个,发现一般安全隐患24个;各成员单位检查了各类项目85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各类安全隐患发出防汛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及督促整改文件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于6月10日前整改完成,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上报县防办。下发新平县2021年病险水库度汛方案,对存在病险而一时难于解决的水库采取非工程措施进行处置,确保各病险库塘安全度汛。二是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活动。为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我局不断加大对开发建设、公路、电力、矿山、水利水电、采石、采砂、砖瓦、取土、房地产开发、城镇建设等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开展重点执法、专项执法、多部门联动执法,推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截至12月17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41次,其中:配合部级、省级和市级联合执法检查6次,县级组织执法检查35次;检查水土保持项目47个。三是开展水行政执法检查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监察工作,2021年,我局多次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深入推行执法目标责任制及水政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与强化水政监察工作职责紧密结合起来,明确职责,任务分解到人,提高了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水政执法工作。重点对江河新平县境内的河道采砂(石)活动、违法取水行为进行专项巡查检查,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证采砂、取土和违法取水的行为严加制止。截至12月17日,开展取水许可和河道采砂管理行政检查79次,其中:配合部级、省级和市级联合执法检查5次,县级组织执法检查74次。四是开展水利工程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为进一步推动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打击震慑水利行业黑恶势力,今年以来,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关键环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打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相结合,对2018年1月以来的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排查,经自查,我局及所属的各工程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建设业主的工程共有22件53项,其中有监理标段3个。我局22个水利建设项目均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率达100%。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按照程序操作,项目决策科学合理,按设计要求确定建设规模及标准,项目建设按规定上报审批,未出现未批先建、违规干预、违规审批、跑风漏气、擅自调整投资计划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五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5月下旬,我局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2020年度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进行评查。在此期间,我局依法办结行政许可审批47件(其中:取水许可审批20件,洪水影响评价审批2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5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件;无行政强制案件。评查方式采取各执法股室自评自查与局办公室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了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促进了依法行政。

(四)规范行政管理,依法行政许可。全面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简证便民”“政务服务”工作,以《新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新平县水利局调整集中行政审批职能有关问题的批复》(新机编〔2015〕76号)设立新平县水利局行政审批股,明确行政审批股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成立新平县水利局推进“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到人,确保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目前,我局行政审批股已进驻新平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政务审批业务工作,权力清单确定的9项行政许可事项职能全部进入新平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新平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在新平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一站式”集中审批办公。截至12月17日,完成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网上审批43件(其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4件,取水许可审批9件,河道采砂许可审批10件),办理事项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河长制工作高位推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划定52条河流、135座库塘三级河(湖)长226名,签发县总河长令4期、县级河长令4期,全面压实三级河长、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完成44条河流1097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以红河戛洒集镇段、他拉河集中清河为示范引领,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长清河”“清四乱”等专项行动,清理垃圾、淤泥4200余吨,销号“四乱”问题7个;依法对在县域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和占用河道影响行洪安全行为进行关闭封停、强制取缔,组织开展新平河等8个项目美丽河湖申报工作,现已完成市级评定,待下一步开展省级美丽河湖申报工作。委托第三方对全县主要河库进行水质监测,河库水质基本呈现稳中向好趋势。

(六)涉水资源管理工作纵深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加强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完成县城供水水源地他拉河、清水河、土官箐保护区划定,实行封闭管理。对全县农业用水大户进行摸底排查,全县规模以上用水户361户,办理取水许可116户;加强行业监管,成立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依法对在县域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和占用河道影响行洪安全行为进行关闭封停、强制取缔,关停到期砂场12个,对非法采砂石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规范了河道管理。完成新平县河道采砂(2020—2025年)5年规划,规划采砂石场38个,委托云南瑞宇拍卖公司公开挂牌出让26个,出让22个,出让金额3353.5万元。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截至12月17日,依法依规征收水资源费673.79万元。认真落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反馈问题,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抽调精兵强将深入现场蹲守,紧盯问题不放手,严格按省市整改要求,督促企业限期按要求完成整改,截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待第三方验收。

(七)全域现代水网建设稳步推进。投资1.57亿元的洋发城水库扩建工程顺利推进,完成大坝回填60万立方米,输水隧洞进洞427.6米,竖井开挖42米,正在实施防渗墙灌浆,累计完成投资9880万元;完成新平县漠沙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漠沙双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新化抗旱应急管道工程、漠沙北沟干渠抗旱应急抢险疏通工程;投资2000万元的挖窖河河道治理工程开工建设,投资6500万元的绿汁江新平县老厂乡段河道治理工程完成招标,即将开工;洋芋山水库完成投资人招标,正在办理林地手续;投资40万元,完成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程5件;投资19779万元的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完成可研编制,已获批复,即将开工;投资240.32万元完成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35座;投资1662.99万元,启动扬武尼鮓、漠沙三道箐、老厂水底汞、维白拉水库除险加固;投资398万元的者竜邱家坝水库因林地审批(占用)问题,尚未开工。“西水东调”引水工程一期水源连通工程正在抓紧施工,团结水库截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审查待批,二期水源连通工程完成测量等外业工作,正在进行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十里河水库已取得省水利厅技术审查意见并转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白沙河水库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启动移民规划及用地预审相关专题设计工作;阿者河水库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并按要求上报,待国家烟草局审批;完成棉花河、金厂河、南恩河、困龙河、达哈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并通过技术审查。亚尼河水库、新元大灌区、南达河水库、哈科甲二坝、平田水库、高粱冲水库前期工作稳步推进。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水法律法规宣传下基层、进企业等活动开展不够,需加大法治水利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法治建设工作人员不足。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更高,工作任务繁杂,与当前的队伍建设现状不对称,从事法治建设工作的人员缺乏足够的培训,难以深入有效地开展工作。

(三)执法队伍建设仍然薄弱。专业执法人员配备不全,导致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执法专业人才,不能满足当前繁重的水行政执法工作。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认真履职尽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将法治建设工作贯穿于水利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并作为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全面推进我局法治水利建设。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无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二)推进学法用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依法行政知识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专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资源条例》等水法律法规;截至1217日,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加强组织保障。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一是职能发挥到位。随着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转,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工作制度,促进各项职能发挥。二是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确保法治建设经费到位。三是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研究部署我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股室、局属各单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人。

(四)强化依法决策。实施法律顾问制度,积极邀请顾问律师参与行政处罚、信访案件和重大涉法事件处理研究等活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机关合同审查、招标投标、“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策等环节均实行合法性审查机制,实现所有程序均合法合规;邀请纪检组组长参加“三重一大”会议,截至12月17日,召开“三重一大”会议3次,讨论研究19项重大事项,“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规定落实信息公开制。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水利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水法律法规、节约用水知识、防汛抗旱、河长制、河道采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等。

(二)持之以恒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以“网上审批”为重点,细化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严格规范办理程序,稳步推进“一站式”集中行政审批等改革措施,全面提高水行政审批效能。

(三)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督促各执法股室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河道采砂和水事矛盾敏感地区水事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河道采砂和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将河道采砂和水事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确保县域内水事秩序稳定,为水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县级水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缺乏具备法律专业的执法人员,建议全县统筹,推进行政执法综合改革,改革优化执法体制机制,编制招录或选调具有法律专业的人员补充到水行政执法队伍中来,增强水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力量,提高水行政执法效率。

 

 

 

 

新平县水利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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