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17年上半年煤矿监管工作通报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7-11 11:07   点击率:16打印】【关闭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工信委的指导下,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切实履行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措施,加强执法检查,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持续稳定。现将2017年上半年煤矿监管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煤矿安全监管情况

(一)煤矿安全事故。上半年,县域内未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二)监管执法情况。上半年,共开展各种形式的煤矿安全执法检查7矿次,矿井检查率达100%,出动监管执法人员45人次。下达执法文书22份,查出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39条,完成整改37条,隐患整改率达94.87% 。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及时纠正、消除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有效杜绝了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与煤矿企业签订煤矿安全责任书,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管理“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督促企业抓好教育培训工作。上半年累计完成煤矿矿长、副矿长、特员及从业人员培训153人次(其中复训78人)。三是做好煤矿“雨季三防”工作。严格要求煤矿企业科学制定“雨季三防”工作措施,培训防治水工作人员,排查治理各类防治水事故隐患。四是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并下发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通过集中学习培训、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并督促比里河煤矿完成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二、下一步工作要点

(一)全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基本要求进行整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提升计划,不断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

(二)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认真按照“证照齐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培训到位、措施得力”的总体要求,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工作,严格要求配备齐全总工程师、矿长、副矿长、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加大从业人员全员安全生产技术学习、教育、培训和复训力度,确保全员持证上岗。认真开展煤矿持证条件专项检查,加强对煤矿“五证一照”的监管,严格要求煤矿证照年检、安全评价、通风能力核定、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严格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审批备案,认真监督检查矿领导井下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

(三)加大监督力度,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现场检查和监管,按制度规定组织开展好每月一次的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和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继续贯彻落实“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各项活动。

(四)切实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加强煤矿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管,努力改善从业人员的作业环境,最大限度减小职业危害,保障煤矿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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