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对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过程中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事故调查中的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证据的收集与使用、协作机制等进行了规定;对安全生产领域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形式进行了阐述;对日常执法中移送案件立案时间及程序进行了规定。 会议强调,当前正处于我国全面依法治国事业持续向纵深推进重要时期,各项工作均朝着法治化迈进,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规范化,要以依法执法作为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执行、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基本要求。 会议要求,各位干部职工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研读,认真领会和执行好安全生产案件与司法部门衔接有关规定;各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执法办案中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的研判,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各执法股室要加强与司法部门对接,积极主动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涉嫌违法犯罪案例学习,不断提高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能力,积极配合司法部门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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