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小微企业尽享减税降费“红利”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4-26 11:04   点击率:115打印】【关闭

让更多小微企业尽享减税降费“红利”

 

    4月是普惠性减税政策落地后的首个季度征期,云南省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了“申报即享受”的便捷服务,让在滇小微企业喜提减税“红包”,有“真金白银”的获得感。截至3月底,云南省共有约521万户次纳税人享受新增减税降费政策,累计享受减免36.46亿元。其中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2.75万元。

“我们一季度实现销售收入13.62万元,过去要交4000多元的税,现在完全不用缴税了。”楚雄相国府餐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立雄说道。

今年初,国家出台了一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其中,增值税免征额从3万提高到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并允许小规模纳税人自主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新政策出台后,张立雄选择按季申报的方式,因此成为了减税受惠企业之一。

据张立雄介绍,餐饮行业受多种因素影响,经营期有淡季旺季之分。“我们每个月的营业收入都不一样,但一个季度的营业收入基本达不到30万元,在税务局的辅导下选择按季申报后,我们在保持原有业绩的条件下,就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据了解,像张立雄一样享受到改革红利的小微企业还很多,云南省将有超过95%的小微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红利,其中98%以上为民营企业。

除了增值税优惠外,此次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扩围也为小微企业注入一剂减税“强心剂”。新政规定,将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标准提升到300万元、资产总额提升到5000万元,更将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5%的实际税负率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至300万之间的部分,按10%的实际税负率缴纳。

丽江时星商贸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砂石开采、加工、销售、餐饮、住宿服务等业务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该公司会计高云说,“我们公司去年不符合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条件,此次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后,我们也享受到了优惠。”

高云介绍道,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申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96.27万元,按照原先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当季应缴纳所得税24.07万元;按照新的减税政策算下来,公司的实际税负率只有5%,当季只需缴纳所得税4.8万元。“仅仅是企业所得税一项,就为企业节约近20万元,企业的发展动力更足了。”高云表示。

得益于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新政的还有普洱市今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据公司财务人员柳明珠介绍,该公司2018年度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19年新政放宽了享受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2019年一季度,同样的应纳税所得额,现在只需交税4500多元,比以前少交1.8万元的税款,减税幅度达75%。

据了解,为让纳税人更快、更便捷地享受到减税红利,云南省税务部门及时优化升级税收征管系统、网上申报系统,依托信息化手段,搭建税收优惠“高速路”,凡采用电子申报的方式,只要纳税人项目填写完整,系统就可以自动识别纳税人是否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自动校验成效,确保纳税人精准享受优惠政策。

此外,云南省税务部门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减税降费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和推进各项工作措施,逐级压实责任,确保政策落地落细。同时,建立了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针对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迅速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有效帮助小微企业便利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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