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防尘污染重在加强管理,施工队伍从招投标到现场作业必须明确环保责任,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和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工程工地周围必须设置不低于1.8米的遮挡围墙;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的飞扬,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当风速大于3级、夏季晴好的天气应每隔2个小时洒水一次; ②粉性材料必须堆放在堆料棚内用帆布或编织布严密封盖,对无包装的料堆要定期洒水使之保持不易被风吹扬的状态; ③对于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工程土渣等,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 ④主体建筑物施工时立面用草席、安全网及防尘帷幕,进行全封闭施工,减少粉尘的传播和飞扬; ⑤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减速行驶,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地面设置草垫、钢板并配备高压水枪冲洗带泥土的汽车轮胎和底盘下方;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以及保持路面的清洁; ⑥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并尽量缩短工期; ⑦专人负责施工场地和车辆的清洁打扫,保证施工场地和道路的清洁; ⑧粉状物料装卸时禁止凌空抛洒;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 ⑨建议优化施工期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城市主干道,运输车辆进入市区要限速、遮盖篷布、严禁超载以减轻对道路及周边的影响。 (2)水环境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初建和施工中应完善边沟、排截污水等排水工程,保持排水畅通,应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 ②加强施工材料的管理,施工材料堆放尽量远离沟渠; ③施工期的冲洗水设临时集水池、沉淀池等,将施工废水自然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依托云南新平恒泰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施工人员清洁污水收集用作场地洒水抑尘; ④施工场地应设置挡护措施,避免材料被雨水冲刷后进入水体; ⑤做好施工场地地表的清洁工作,防止雨天大量泥沙、油污随地表径流进入附近水体; ⑥降雨期间,不进行挖填方作业。为避免挖方弃土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禁止随意堆弃垃圾; ②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 ③本项目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清运、处置; ④生活垃圾依托云南新平恒泰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垃圾收集系统收集后,定期委托云南爱鑫物业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4)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尽量将强噪声设备布置于施工场地中部,尽量远离敏感点,并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②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采取诸如分段浇筑等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 ③项目所涉及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教育工人在施工作业时不得敲打钢管、模板等施工器具,尽量减少噪声。 ④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如:及时在设备经常摩擦的部位涂抹润滑油,减少设备摩擦产生的噪声,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⑤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建设部门证明,到所在地的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对弃土弃渣等的运输尽量安排在非休息时段进行,以减少载重汽车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⑥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⑦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以减小载重汽车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⑧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砂石料均外购,不自行开采,施工方应向环保手续齐备的企业购买,不得购买无开采资格的企业外售的砂石料; ②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临时弃土堆放点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堵塞排水管道; ③施工场地内临时占地结束后,应尽早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等工作。在装修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要求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依托云南新平恒泰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垃圾收集系统收集后,定期委托云南爱鑫物业有限公司清运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率 100%,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小。 (6)水土流失 项目场地已进行了土地平整,因此在施工期间,由于基础开挖造成的地表扰动和土壤侵蚀较小,施工面积相对较小,故水土流失的量也较少。 由于在施工期间对植被的破坏不可避免,工程开挖、填方路堤、沟壑的土层裸露面要及时加固,路基土石方工程结束后应立即植草护坡。工程完工后应迅速对弃土区、边坡等土层裸露地带进行防护或草皮覆盖,有条件时可以先置草再种树,这样既可防止水土流失,又可促进植被的恢复,形成多层植被的形式。在进行土方工程的同时,应争取同步进行路基的排水工程,预防雨季路基范围内形成径流直接冲刷坡面而造成水土流失。在设计好的取土区两侧设置排水沟,场区边坡挖截水沟,减少降雨量侵蚀力。坚持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水土保持方针。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砂浆生产线:搅拌产生含尘废气经收尘口经收尘管进入到布袋除尘器(TA009)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1);包装时产生的废气,及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收集后和搅拌废气一起进入布袋除尘器(TA009)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1)。粉料筒仓呼吸口粉尘,经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 真石漆生产线:共设有2套分散搅拌设备和6台真石漆搅拌釜,每台设备上方均设有收尘口,搅拌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尘口经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TA010)处理后,再经过UV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1)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排放口编号DA002)。 无组织粉尘及挥发性有机废气在封闭的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砂浆生产线无生产废水产生,真石漆生产过程中仅有少量的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经2个,单个容积为12m3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干粉砂浆生产线无生产废水产生,真石漆生产过程中仅有少量的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经2个,单个容积为12m3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生活污水与云南新平恒泰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污水经新增1套油水分离器及已有化粪池(10m3)处理后,经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废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 ②注重墙体隔声效果,尽量采用密闭形式作业; ③生产设备做好减震隔震基础; ④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 ⑤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 ⑥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 1)生活垃圾依托云南新平恒泰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垃圾收集系统收集后,定期委托云南爱鑫物业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2)布袋除尘器粉尘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3)①本项目砂浆生产线原料包装袋;真石漆生产线采砂等粉料包装袋,收集后外售。②真石漆涂料生产线水性乳液桶,集中堆存于固废暂存区后,规格为50kg,重复利用,用于盛装产品,;规格为1t的厂家回收利用。③乙二醇包装桶、增稠剂桶、成膜助剂桶、杀菌剂桶,堆存于固废暂存区后,由厂家回收利用。 4)沉淀池沉渣生产车间旁真石漆涂料生产线设置的沉淀池淤泥,定期清掏后,用作新平恒泰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透水砖生产的原料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 ①废弃活性炭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②废UV灯管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③真石漆生产线废原料包装桶 本项目真石漆涂料生产线产生的废原料包装桶(分散剂、改性剂)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 ④废机油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范措施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采用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10cm/s;化学原料存储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防渗要求,采用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保存影像资料); 一般防渗区域:真石漆生产线沉淀池、成品存储区、搅拌区域、化粪池、隔油池,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防渗要求,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 Mb≥1.5m,渗透系数 K≤1.0×10-7cm/s的防渗材料进行防渗。 简单防渗区:生产车间等其它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综上所述,在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