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根据现场调查,目前3个电厂还在正常运行,项目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楼体建设、内外墙面抹交工程,部分设备尚未购置,未进行设施设备的调试工作,项目尚未投入运营。后期工程增设焦炉煤气管道及脱硝系统(SCR)。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主要为设备中润滑油、机油等固废的处理处置,及施工过程中的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前期废气主要是燃气锅炉废气及石灰粉装卸粉尘。后期废气主要是燃气锅炉废气、逃逸氨及石灰粉装卸粉尘。 (2)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劳动定员从现有3座电站调配,不新增工作人员,故无生活用水及污水新增。本项目前后期用水主要是高炉煤气喷雾降温装置冷却用水、煤气柜用水、锅炉用水及循环冷却池冷却用水等。因此项目区无生活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 (3)噪声 超高温亚临界煤气锅炉煤气发电机组中煤气柜主要噪声设备为油泵站齿轮油泵,电厂的噪声主要有化学水站、锅炉房、汽轮机房、循环水站等工作时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空气动力噪声、电磁噪声,噪声源大部分集中在主厂房内。饱和蒸汽发电机组主要噪声设备为汽轮机、发电机、循环水泵、冷油器、空气冷却器、循环供水泵。 (4)固废 前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除盐软水处理站产生的废过滤介质、废树脂,锅炉烟气处理系统的脱硫石膏、高炉煤气柜产生的废乳化油,设备废润滑油及危化品包装桶。后期,固废种类中脱硫石膏的产生量与前期发生变化,新增SCR脱硝系统产生的废催化剂,其余与前期一致。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主要对已完工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回顾性总结,并对待建工程施工过程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一)已完工工程回顾性分析 主体工程施工期已经结束,经现场调查,施工现场无固废堆放,根据走访及咨询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本项目前期工程开工建设至今,未受到行政处罚,现场无遗留的环境问题。 (二)待建工程污染防治措施 (1)12MW机组汽轮机和发电机拆除前将设备中润滑油、机油等清除,废润滑油、机油采用专用桶收集,密封存贮于仙福公司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2)合理布置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禁止在夜间施工。 (二)运营期 (1)废气 1.本项目利用的高炉煤气为净化后煤气,已经过重力、旋风、布袋除尘处理,且煤气进入煤气柜前进行喷雾降温,同时去除煤气中颗粒物。 2.前期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后,通过1根高80m、出口直径4.1m排气筒排放;后期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技术,锅炉烟气经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后,通过1根高80m、出口直径4.1m排气筒排放。 3.锅炉燃烧废气装设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包括:SO2、烟尘、NOx、O2、烟温、流量等,并与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联网; 4.石灰粉采用筒仓贮存,筒仓顶部配套布袋除尘器,石灰粉装卸粉尘经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5.设置1个集中控制室,采用仪电一体化控制系统(DCS),该系统采用全自动操作的控制和管理模块,企业应加强脱硝装置的维护工作,确保脱硝装置进、出口的数据准确性,从而准确的调节喷尿素溶液量。 (2)废水 1.高炉煤气降温装置喷雾降温后的雾化水在煤气柜底部收集,煤气柜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煤气凝结水经收集后,排入全厂生产废水管网,最终进入全厂中央水处理站集中处理,部分废水中含油和少量悬浮物废水,先收集至隔油池隔油后,排入全厂生产废水管网。处理后用于冲渣; 2.脱硫除尘废水经中和沉淀后回用于脱硫系统,不外排; 3.除盐水站排污水及反渗透系统设备冲洗水、凝结水精处理间冲洗水及树脂再生废水排入生产废水管网,最终进入全厂中央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限值后回用; 4.锅炉排污水通过排污扩容器减压降温后(小于40℃),进入全厂中央水处理站处理回用; 5.发电机、空冷器、汽轮机冷油器等设备冷却水,由于不与有害物质接触,除水温稍有升高外不含其他污染物,经冷却后进入循环水池重复使用,循环利用率达98%,循环水池排污水及旁通过滤器反冲洗水排入全厂生产废水管网,最终进入全厂中央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限值,回用于生产系统; 6.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采用明沟排水的方式,将雨水汇集后经雨水沟收集后,就近排入全厂雨水排水渠,雨水经收集后补充生产用水。 (3)噪声 超高温亚临界煤气锅炉煤气发电机组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大型设备基座设置减震垫;风机、锅炉放散阀等设置消声器;对泵与管道连接处采取软连接,减轻因管道共振产生的噪声;化学水站、锅炉房等设备均设置在室内,利用墙体隔声,综合噪声强度可降低20dB(A)。饱和蒸汽发电机组对噪声较大的汽轮机设备采取隔声措施,配置隔声罩,将噪声控制在标准规定值之内。人员活动较频繁的声源车间,结合车间环境的建筑物结构、材料、适当设吸声壁面、隔声障壁等。发电机、汽轮机及水泵等位于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后满足厂界噪声排放要求。振动较大的设备在与管道连接时采用柔性接头,管道弯头的连接尽可能采用煨弯,以防止振动和噪声。有些设备在其基础处理上采用相应的减振措施,特别是汽轮发电机组,设置独立的岛式平台,与周围平台均留有足够的间隙。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昼间和夜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 (4)固废 前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过滤介质、废树脂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利用;脱硫石膏经带盖的收集桶收集后,运至石膏仓贮存后外售;废乳化油、废润滑油、危化品包装桶经带盖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后期,高炉煤气柜产生的废乳化油、废过滤介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润滑油的产生环节、收集暂存及处置去向与前期项目一致,脱硫石膏的产生量与前期发生变化,后期新增SCR脱硝系统产生的废催化剂,废催化剂不在厂内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 结合项目污染特征因子及其污染控制难易程度,项目按照《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导则》(HJ610-2016)表7规定要求实施分区防渗,将场地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分区。 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油品仓库、液氨储罐区、盐酸储罐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 cm/s。 一般防渗区:除煤气柜本体、液氨储罐区、盐酸储罐区以外的生产车间、污水管沟,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 cm/s。 简单防渗区:绿地以外的其他区域,防渗技术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 (6)生态影响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域植被主要是天然车桑子、云南松、桉树、杂灌及人工种植的芒果等。区域范围内未发现国家和省级珍稀、濒危生物物种分布。 (7)环境风险 本项目危险物质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为极高危害(P1),大气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3,因此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III;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2,项目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为IV;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E3,项目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III。大气、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均为二级,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价为一级。严格按照分区防渗进行建设,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能将事故影响减少到最低,环境风险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