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治超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货运源头治超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近日,新平县交通运输局联合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平大队、县工信局对我县年外运量30万吨以上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治超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源头监管,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查严控货车出场超限超载运输。 
检查组先后来到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鲁甸矿业有限公司等重点货运源头企业,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视频监控、查阅台账资料等形式,详细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货物装载出场等情况。  
联合检查组要求,一要压实主体责任。各企业要认真履行源头装载主体责任,着力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自觉意识和安全生产行为意识,自觉把好源头关,严格按照要求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时对车辆违章、车辆隐患等进行“清零”,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二要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装载货物运输,严禁非法改装车辆及证照不全的驾驶人进厂装货,避免因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三要做好教育培训。企业要加强专项培训,对员工进行“一对一”常态化的安全教育,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安全技术有保障,确保安全责任意识“入脑入心”。 此次联合检查,共对辖区9户重点源头企业,共出动执法车辆4辆次,检查人员20余人次。下一步,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将持续发力,积极推动源头治超工作常态化,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保障公路安全和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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