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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经侦设立受案室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1-09 16:11   点击率:14打印】【关闭

新平经侦设立受案室提升执法

规范化建设

 

为了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案件源头管理,解决有案不受、立案不实、立而不侦等问题,近日,经侦部门以设立经济案件受理室为抓手,召开规范受立案工作会议,不断提升支队执法规范化水平。

会上,经侦大队大队长吴亚东带领全体民警学习《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重点强调了关于受立案的时限规定,并宣读了案管室受立案工作流程。随后,大队教导员以办理经济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为突破口,为大家讲解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提出、演变与深化过程,要求民警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程序意识、严格规范执法。

最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白崇元强调三点:一是每位民警都要认识到设立经侦支队案件管理室的重要性、必要性。现阶段经济犯罪案件多发、案件情况复杂、调查取证困难,设立经济案件受理室,规范受立案,是从源头上规范案件办理的保障。二是每位民警都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案件;要摒弃侥幸心理、严守办案期限,规范好受立案这个入口,为后续案件诉讼、审判夯实基础。三是目前警力少、案件多的现实情况下,每位民警要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坚持不断学习、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办案能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会后,设立了经济案件受理室,将《经济案件受理工作流程》、《案管民警工作职责》等制度上墙,并建立了案件办理基础台账,以规范受立案为依托,对民警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全流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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