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总支、“小个专”党总支、乡属各单列党支部: 根据新平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监督管理,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要求,按照上级组织部门有关部署安排,现就做好全乡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紧扣主题要求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改进工作作风,勇于担当作为,坚决贯彻党的决策部署”主题进行。 二、严格程序步骤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从以下 8 个环节开展工作。 (一)集中学习研讨。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 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没有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或学习质量不高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开展谈心谈话。党总支(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没有设支部委员的,支部书记要与每名党员谈。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党总支(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心谈话、带头听取意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约谈。 (三)广泛征求意见。党总支(支部)班子、班子成员要结合行业岗位实际,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交流、上门走访、书面征 求等方式,主动征求党员、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把 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 (四)查找突出问题。党总支(支部)班子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在深入查摆剖析的基础上, 班子及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没有设支部委员的,要列出党支部问题清单。 (五)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会上,党总支(支部)书记代表班子报告一年来工作情况和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说明征求意见情况,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个人明确整改方向, 作会议总结,提出整改要求。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 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 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没有设支部委员的党支部,支部书记作支部和个人对照检查,听取党员批评意见,然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六)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党支部书记作动员、党员自评、其他党员对自评党员开展批评、发放测评表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书记对大会情况作总结”6 个步骤来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 不搞无原则纷争,不搞一团和气。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还要通报支委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七)对党员等次作出组织评定。党支部结合党员年度积分和民主测评情况,计算得出党员年度综合得分。党支部根据党员年度综合得分,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给 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原则上,年度综合得分在 60 分以上的评定为合格党员,优秀党员一般按不超过党员总数三分之一的比例从 80 分以上党员中进行评定。连续两年年度综合得分在 60 分以下的,或当年年度综合得分在 60 分以下、确有不合格党员表现的,列为不合格党员。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安排专人谈心谈话、 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 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总支(支部)的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对查摆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党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总支(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 改事项和具体措施,作出整改承诺。党员也要作出整改承诺。整 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总支(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没有设支部委员的党支部也要上报有关情况。党总支(支部)书记是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党总支(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 三、强化组织指导 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要结合各行各业各领域和基层党组织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进行分类指导,不能简单转发文件。各村(社区)党总支、“小个专”党总支、乡属各单列党支部要直接联系若干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基层党支部,了解掌握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情况;要针对行业领域特点沉到一线加强指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党总支要对所属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指导,派人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切实保证质量。村(社区)、“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要指导所在党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要注意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和社会组织党支部的指导,帮助他们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进行。对召开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严肃批评纠正;对网上照抄照搬,甚至从网上下载、购买对照检查材料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责令重新进行认真评议;对整改问题敷衍应付的,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实施。 要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不搞“痕迹管理”。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网上进行。对确实难以集中的,可由上级党组织灵活作出安排。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是组织生活会,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要到下级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对无故不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通报。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作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的重要内容,及时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2019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开展工作情况,以村(社区)党总支和“小个专”党总支、乡属各单列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汇总,于2019年4月2日前报乡组织办。
中共建兴乡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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