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对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十届一次会议第17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1年底,新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341个,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22个。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16个,创办加工实体的专业合作社5个,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合作社4个,获得有机食品认证合作社1个。在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合作社中,按行业划分,种植业85个、畜牧业18个、服务业10个、林业产业7个、渔业2个;按经营服务内容划分,产加销一体化服务101个、运销服务15个、加工服务6个。 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以下措施: 一、人才培养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成员的结构和素质。农民成员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主要管理者也基本由农民担任,其知识结构、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较低,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把人才培养纳入“十四五”规划,一是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二是利用农广校加强对领导干部、村组干部、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及合作社领办者的培训;三是通过“万名党组织书记大轮训”、“万名党员进党校”等载体,广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干部群众培育和发展新型市场经营主体的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试点示范 成立由县委农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水利局、县烟草服务中心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开展推进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示范社四级联创,累计认定国家级示范社3个、省级示范社5个、市级示范社22个,县级示范社48个。 三、预期效果 “十四五”期间,一是在“十三五”末296个的基础上倍增农民专业合作社349个,达到645个;二是每年培育县级示范社5个以上,市级示范社3个以上,省级示范社2个以上,国家级1个以上,争取申报国家级整县示范,争取资金扶持;每年开展2个优秀典型案例的推广。 此函。
2022年7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 :李金发0877—701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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