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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促增收,全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11-22 15:11   点击率:211打印】【关闭

多管齐下促增收,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今年以来,我局不断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精准做好困难群体保障救助工作,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一是兜牢民生底线,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截至202210月,我县共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10121387人,累计发放14287人次752.8065万元,月人均保障水平526.92元;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39187240人,累计发放74854人次2767.8442万元,月人均保障水平369.77元;有特困供养人员817人,其中:集中供养243人,分散供养574人,累计发放7962人次823.9903万元;发放护理贴123.9663万元;发放临时救助428人次,支出救助金189.15万元。

二是不断提高保障标准,确保“稳得住”。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调整机制,确保“稳得住”。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1660/人·月提高到2022700/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14770/人·年提高到20225343/人·年。农村低保分三类救助,其中A类(重点保障户)低保对象生活保障标准从398/人·月提高至446/人·月;B类(基本保障户)低保对象生活保障标准从332.5/人·月提高至381/人·月;C类(基本保障户)低保对象生活保障标准从292.5/人·月提高至341/人·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足额按月发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三是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认真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20227月,对全县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对象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每人100元,充分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是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为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202210月份,对全县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对象、低保边缘户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一类标准24/人,二类标准16/人,充分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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