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者竜乡春元完小片区抗旱应急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2月1日,对新平县者竜乡春元村完小片区抗旱应急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新平县者竜乡春元村完小片区抗旱应急工程项目,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新平县者竜乡春元村完小片区抗旱应急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新水防汛[2015]3号)批复:以春元河、渔科河、买卖箐为3个取水水源,分别修建3个取水口、4个进水池、新建调节水池3个,安装供水管全长20842m,经4个消毒设备处理后供给3个片区,工程概算总投资125.3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0%,其余20%由省、市、县自筹。工程于2015年4月16日开工,2015年7月15日完工。 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金来源880 000元,其中:到位资金830 000元(中央资金700 000元,市级资金50 000元,县级资金 80 000元),收履约保证金50 000元;累计支付646 869.04元。审定投资1 226 383.32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项目从立项批复到合同的签订和组织施工,能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执行。工程财务反映了项目资金来源和支出的实际情况。 二、审计处理及建议 对上述情况,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建议:1、截至2016年10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与审计审定投资相比,资金缺口394 883.32元,管理局应积极向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确保工程款的支付。2、根据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审计建议及采纳情况 新平县抗早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对审计建议比较重视,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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