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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武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8-10 09:08   点击率:46打印】【关闭

扬武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批示和全国、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政法部门积极作为,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的要求,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立足法制扬武、平安扬武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全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以最佳的责任状态、最高的标准、最硬的措施,全力以赴开展好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核心要义,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坚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意志,坚决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自觉开展大扫除。牢固树立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坚决遏制黑恶势力高发态势;坚持系统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坚持发挥政治优势,形成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

三、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工作20171118日重要指示精神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坚决扫除治安顽疾,铲除地方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净化社会环境,确保一方平安为出发点,充分发动全镇各部门共同协调,最大限度把群众发动起来,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重点发现打击以下十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一)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二)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三)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四)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五)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六)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七)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十)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通过不懈努力,力争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实施步骤

2018123日全国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

之日起,正式启动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全镇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两高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政治和法律保障。

(一)2018年,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镇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二)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工作重点

(一)要坚持依法严惩的方针,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重手,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压倒性态势。一是开展横行到边纵向到底的线索摸排。坚持情报先行,精准摸排,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时效性,全方位迅速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查暗访,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治安、职务犯罪等案件梳理串并,加强对服刑人员等特殊对象检举揭发线索的排查深挖,建立健全各行政监管执法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移交制度。二是边排查、边取证、边收网。要突出重点,在以10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为打击重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全面分析,精准研判,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犯罪,确保打出声威和实效。三是坚持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形成震慑。要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要在打击手段、协调机制、法律适用等方面多研究提高打击整治能力和水平,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进一步统一镇政法部门执法办案思想,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形成合力,在刑事诉讼各阶段,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精神,确保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四是强化衔接配合确保案件质量。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公安机关要做到领导靠前指挥、警力下沉,检察机关适时提前介入、强化政治指引,审判机关要把握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综治办建立会商机制,对重大案件进行协商督办,确保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

(二)要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一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监督力度,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二是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健全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发挥好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重要作用,扭转重点地区治安状况。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健全黑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通报整改等制度,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工作机制,促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及时惩治黑恶势力、堵塞管理漏洞。四是注重源头治理。着力加强重点人群动态管控,做好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吸毒人员教育矫治、康复治理和管控工作,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无业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做好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服务、管理、防范工作,防止被黑恶势力唆使利用,防止他们滑入违法犯罪深渊。

(三)要与反腐斗争、基层“拍蝇”结合,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是态度坚决、敢于碰硬。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落实、同推进。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坚决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政法系统内部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的坚决深挖彻查、严肃处理。二是纪检监察全覆盖。纪检监察部门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法各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三是深挖彻查、严肃处理。纪检监察部门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四是加大督办、深入推进。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

(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保证。一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组织办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着力改善城乡治理体系,筑牢防黑防恶堤坝。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在找准结症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整顿措施、要求,采取调整撤换、选派等方法选优配强村党总支书记,真正将村党组织打造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二是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要建立两委人选负面清单和候选人联审机制,切实把好入口关,严防村霸、涉黑涉恶人员进入两委班子,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要结合专项斗争加大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城乡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为铲除黑恶势力提供坚强保证。三是要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着力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城乡基层对涉黑涉恶的免疫力。四是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社会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各部门,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政治社会意义。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职责,务必认真抓紧、抓实、抓好,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各单位、各村(居)委会主要领导为此次专项斗争的主要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析排查研判、督查督办,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地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政法部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撑腰打气,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排查阻力。全镇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公、检、法、司政法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强化协作,努力做到步调一致,重拳出击。同时强化部门参与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水火不容,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各部门、各村(居)委会要善于把党的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要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网上平台等形式,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最大限度把群众发动起来,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三)营造氛围,注重效果。要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宣传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审判情况,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广大群众表明党委、政府铲除各类黑恶势力的决心和信心;要营造声势,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行动斗争,同时,对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强教育警示,通过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使政法工作成效得到社会认可、群众称赞,普遍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满意度。

(四)打早打小,坚决铲除。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做大成势。

(五)严肃纪律,依法办案。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纪律,杜绝泄露专项工作每个环节的部署,案件侦查、批捕、公诉、审判内容信息以及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情况发生,一经查证,坚决依法依纪严格问责追究。在专项行动过程中任何领导和办案人员,要严格依法、依纪办案,不得为案件当事人说情,不得为当事人出谋划策,不得为当事人提供影响案件办理的相关帮助,强化执纪问责,强化刚性问责。

(六)强化督导考核。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各村(居)委会、站所、个人、要大张旗鼓的进行表扬奖励,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重点考察,树立鲜明导向。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村(居)委会、行业、领域,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严格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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