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按照《新平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新政办通〔2019〕2号)的精神和要求,决定自2019年1月中旬起,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镇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2019年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领导机构 组 长:曹 杨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洪春海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农技站站长 杨 红 扬武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 员:王雪梅 镇农业技术农机工作站工作人员 沈雪玲 镇农业技术农机工作站工作人员 孙石凤 镇农业技术农机工作站工作人员 李海翔 镇农业技术农机工作站工作人员 曹 蓉 扬武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范春贵 扬武社区居委会主任 方志新 大开门社区居委会主任 矣学新 丕且莫村委会主任 方玉伟 写莫村党总支副书记 余建忠 赵米克村委会主任 李忠兵 尼鲊村委会主任 杨敬和 丁苴村委会主任 郭 新 老百甸村委会主任 罗学亮 顺水村委会主任 方顺云 马鹿寨村委会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二)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四、实施步骤 坚持边整治与边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集中力量和时间,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9年1月20日前) 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月下旬—2月) 各部门要相互配合、联合行动,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大检查、大清理、大追查、大行动、大培训,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行动,严打重惩、形成震慑、营造氛围,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3月) 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效监管模式,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 成立扬武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本村(社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于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务求工作实效 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 (四)加大宣传引导 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公布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着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行动的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强化社会共治。 扬武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