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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9-14 08:09   点击率:87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新平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新政办通〔201931号)要求,按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经县司法局审核确认,现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主体有关信息情况予以公告:

负责人:李占柒

执法区域:新平县

执法类别: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

办公地址:新平县古城街道锦秀路23

监督电话:0877-7011724

邮编:653499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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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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