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林草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11月22日,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召开职工大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永主持,全局在家干部职工80人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云南省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并围绕法律援助法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和主要条文等内容进行学习宣传。 会议指出,结合林草工作实际,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困难群众获得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提供法治保障;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关于法律援助形式和范围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使全社会了解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并利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深入宣传法律援助申请程序和获得方式,使有需求的群众能够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援助。 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法律援助法》,“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对《法律援助法》全文进行重复学、逐条学,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增强依法依规履职能力和自身业务素质,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争先创优,积极进取,为做县林草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律援助工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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