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林草局积极参加2021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2021年12月4日时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相关要求,12月3日上午,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加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联合组织开展的“宪法宣传周”活动。
活动中,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答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了《防沙治沙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对近期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中规定的有关时间节点、法令要求和处罚规定及禁止非法饲养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通告中有关野生动物种类等进行了深入宣传和详细解答,此举对助力地方法治建设,持续林业和草原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据统计,活动当天共发放林业和草原各类政策法规资料2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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