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县委、县政府、县依法治县办: 2022年,新平县林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林草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林草中心工作,以加强依法治林、保护生态发展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县的基本方略要求,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要求,全面部署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安排,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依法治林治草。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局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定期听取法制建设有关工作报告,对法治建设工作早部署、重大问题常过问、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工作年度计划,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健全机制制度,推进依法行政。 我局不断健全机制制度,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均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今年来,召开党组会研究林长制7个配套制度、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营林和林产业、绿化美化等59项重大事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由党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邀请派驻纪检组人员到会监督指导。二是建立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成立行政案件审查领导小组,遇到案件情况疑难复杂、违法情节严重或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较大、涉及多个法律条文时,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加强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开展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工作。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与云南新宇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维护和保障我局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四是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结合林草工作实际,以林权纠纷调处和信访维稳的工作为重点,积极预防林区各类案件发生,及时化解山林纠纷等矛盾纠纷,切实提高我县山林纠纷办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截至2022年11月底,发生涉林信访和林权纠纷案件共11件,其中信访件6件,已全部办理;林权纠纷重复访案件5件,已办理答复4件,正在调处办理中1件。 (三)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审批改革。 我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林业和草原审批改革,加强对取消和下放的林业和草原行政审批的事中和事后监管,规范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采取多项举措。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全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实现政务服务零投诉,群众满意率达100%,办理的林业和草原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次办好”,充分做到了便民利企、阳光高效。一是结合林业和草原审批工作实际,完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时限对接工作,压缩办理时限,确保进驻事项的权限授权到位,实现审批提速及时高效。二是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办好制,为办事群众提供贴心服务。三是加强窗口建设,以规章制度、办事流程、规范管理、作风形象、服务设施等5项标准化为目标,把窗口建设作为服务群众、展示林草局窗口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优化窗口服务,筑牢服务阵地。 同时我局认真做好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查”工作门户等平台的动态管理工作;做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动态管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县政务局要求,对我局的权责清单再次进行了调整完善,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 10类165项;对中介服务7个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同时根据县司法局的要求,对我局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证明事项清单进行了梳理,目前我局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为零、证明事项清单7项。根据县发展改革局的要求,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行了贯彻落实,共计20项。 (四)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依法行政。 我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监督检查、通报制度。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到今年11月底,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93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规范,依法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在做出行政执法决定前,案件都经过局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能够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给予陈述、申辩的机会。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时,依法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限和途径。加强林区综合治理,强化林业行政执法,整合林草系统行政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截至2022年11月底,共调查涉林案件345件,通过调查不予立案255件;立案90件,给予行政处罚83件,处罚违法人员87人次,罚款790800.47元,没收野生动物7只(移交相关部门处理7只),没收木材3.496立方米,没收野生植物406株(移交相关部门处理406株),2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5件正在办理。经过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使我县林区治安形势明显好转。 2022年,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办结5宗。其中罚款14870元,收回林地面积1487平方米,没收野生动物6只(移交野保部门处理6只),没收野生植物石斛406株(移交野保部门处理406株)。 2022年,我局收到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共3568件,办结3568件,办结率100%。其中: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使用林地许可收到申请7件,办结7件,办结率100%;林木采伐许可收到申请3529件,办结3529件,办结率100%;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收到申请6件,办结6件,办结率100%;调运林木种苗、木材及其制品办理《植物检疫证书》许可收到申请24件,办结24件,办结率100%;进入自然保护区活动许可收到申请1件,办结1件,办结率100%;权限内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许可收到申请1件,办结1件,办结率100%。2022年,我局开展行政检查13次,其中:对森林资源的行政检查2次;对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及应施检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行政检查1次;对退退耕还林项目的行政检查1次;对自然保护地的行政检查2次;对林草部门管理的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行政检查1次;对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及森林火灾隐患的行政检查2次;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林木种子质量及植物新品种的行政检查3次;对使用草原的行政检查1次。 (五)加强行政监督,推进决策规范化。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规定和重大决策程序,坚持落实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会议讨论决定的原则,确保行政决策主体合法。增强了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和科学性。二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林业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在局政务门户网站全面公开了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截至2022年11月30日,县林草局在门户网站公开林草信息103条,其中,《新平林情》信息96条(党建信息13条)、预决算公开信息3条、领导信息4条。 (六)加大学习培训,引导学法用法。 加强引导学法用法学习实践活动及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周一列会等进行学法用法活动,学习宪法、森林草原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以及重要的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制定《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学法用法制度》《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法纳入常态化工作来抓,成为干部职工的必修课,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在工作中懂法用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2022年,利用周一学习列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一是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研究制定了《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年度重点宣传项目、重点宣传法律法规、工作目标、宣传时间节点等内容,落实普法任务。二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学习例会等学习形式,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三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林业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法律六进”和法制宣传日活动,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野生植物保护宣传月”、“湿地日”、“宪法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节点,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大力宣传学习宪法和林业有关法律法规。 (1)1-6月森林草原防火期间,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已召开防灭火知识宣传会议536场次,悬挂五彩旗3356套16780面,发放无纺宣传布袋5560个、防灭火安全手册21179本、防火户主通知书7.3万份、防火宣传单29547份,张贴防火通告2145份、防火戒严令3956份,悬挂宣传标语911条,刷新进山路口、重点林区的宣传牌599块,出动宣传车含摩托车26938台次,发送森林防火宣传短信5160条,撰写防火工作简讯171期。 (2)今年1月,由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联合新平县农业农村局、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平县公安局四个涉及野生动植物管理及执法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全县12个乡镇(街道)开展野生动植物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出动车辆12车次,共排查检查餐馆酒店144个、农贸市场15处、景区3处。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革除陋习的工作要求,执法检查组对经营业主存在的问题要求进行及时整改和完善。 (3)3月3日,由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联合新平县公安局、新平县农业农村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在新平县城区、戛洒集镇、漠沙集镇开展第九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出动宣传人员56人次,宣传车10辆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0份,发放宣传袋2000个,摆放宣传展板15块,悬挂宣传布标5条,播放宣传录音3条。 (4)3月28日,新平县林草局利用周一学习列会,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全局干部职工95人参加学习。 (5)4月11日,新平县林草局利用周一职工学习例会的契机,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格安全法》《生物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6)4月22日,新平县林草局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四次集中学习会,组织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7)5月9日召开了政策法规培训会,组织局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分管林业工作负责人参加学习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第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等政策法规。 (8)5月13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如何预防森林火灾、森林火灾自救常识等知识,发放了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手册600本、《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宣传单1200份、林农手册600本、防火宣传手袋1300只。通过宣传,提升了群众对森林生态保护、爱林护林的责任意识,对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9)5月21日至28日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拯救濒危动植物 共创生态彩云南》等宣传单2000份,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问题解答)宣传材料1000份,发放“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宣传环保袋500个。(10)6月23日,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草原法》等法规,开展新平县 2022 年第28个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2022年草原普法宣传日宣传活动,发放印有“携手防治荒漠化,共建命运共同体”“贯彻落实《草原法》,保护草原资源”宣传标语的环保袋300个。 (11)10月10日,新平县林草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中国普法网和法律服务网智慧普法平台观看了《法在身边》两起以案释法视频和旁听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庭审视频。 (12)认真做好“三书一函”的整改落实。1.我局在接到县人民检察院新检行公建〔2022〕5号检察建议书后,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针对检察建议提出我局在对云南黄金有限责任公司新平分公司未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形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整改了完善,切实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工作,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督促云南黄金有限责任公司新平分公司整改落实,已于9月27日完成恢复工作并通过验收。2.根据新检行公建〔2022〕18 号和新检行公立〔2022〕19 号检查建议书,积极深入开展调查,准确摸清境内鸟类蜂虎资源分布状况。我县境内蜂虎迁徙时间大概为每年 3 月至 8 月期间,3 月进入,4 月份开始繁殖,5 月开始分批出巢,6-8 月开始迁出。主要分布区域为戛洒江、石羊江、绿汁江两岸河床沙坡地或沙壁,主要分布地点有 8 处,分布数量约 8000 只。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及时对影响和破坏鸟类蜂虎及其栖息地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完善。积极抓好宣传和教育,制作了20 块宣传牌,营造人人爱鸟、人人护鸟的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氛围。日常加强巡护巡查,确保鸟类蜂虎生存及栖息安全。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还未能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谋划法治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强、水平还不高,尤其在法治学习、宣传等方面,满足于完成简单宣传和学习培训,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做得还不好,特色亮点工作不突出。三是法治工作力量仍显薄弱。一方面是整体业务水平还不佳,缺乏法律专业人才,没有专业人员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工作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业务人员承担法治建设工作外,还承担着其他较多的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建设质量。四是林草执法力量不足日益显现。在资源监管过程中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没有取得应有的打击震慑作用,在林农中负面效应不断增大,反之给资源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压力。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局主要领导任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对法治建设工作早部署、经常过问、协调、切实履行部门法治主体责任,确保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推进。结合林草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把法治建设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创造条件,提供资金保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以上率下、带动全局,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扎实提高依法决策能力。立足群众、简政放权,继续抓好行政审批工作,全面实施“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设立了新平县林草局行政审批股与政策法规股,并明确分管领导,细化责任;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设立县林草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全面推行“一站式”审批办公,实现部门向窗口放权,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及时承接完善省政务服务平台涉林事项,各项服务评价指标合格。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对现有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承诺时限,精简申请材料,更加简化办事流程。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按照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一是把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准确学习领会,牢牢把握核心要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学、往实里走。二是结合林草实际,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创新普法形式,多主体参与,抓住“国家宪法日”等关键节点时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拓展林业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形成依法治林、依法护林的良好氛围。三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推进林业系统法治建设,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权力行使,为加快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进一步突出“关键少数”,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化,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推动林业法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新高度。 (三)进一步强化法治引领,助推新平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动态调整完善林业权责清单,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监管实效。二是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森林法》《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三是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深度开展调查研究,适时组织参加各级林草行业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制定领导干部及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加强学习,提高林草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推进大美新平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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