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新平县商务局    >    商务信息公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商务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2-26 09:02   点击率:22打印】【关闭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商务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

 

根据《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安置工作相关要求,经过发布招聘公告、筛选考察、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李永仙同志为新平县商务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基本情况如下,现予以公示。

李永仙女,19755月出生安置类型:4050”人员,安置期限20243月至20263月。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024226日至3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新平县商务局反映。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安置的,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安置手续。

联系电话:0877-7010352

 

 

新平县商务局           

2024226


上一篇:新平县商务局切实做好商贸领域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下一篇: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餐饮促消费工作的通知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