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3-29 10:03   点击率:704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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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绩效目标表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并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拟订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做好劳动者维权工作。

7.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规范事业单位地方性津贴、补贴,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负责事业单位、企业和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审批及工龄审定工作。负责全县工伤认定工作,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

8.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 3 个预算单位构成,分别 是: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局,行政单位)、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二级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新平县社会保险局(二级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1.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6 个:办公室、基金监督与社会保险股、新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股、工资福利退休股、事业人员管理股。

2.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内设机构 8 个:办公室、财务股、失业保险股、就业管理股、劳务输出管理股、小额信贷股、人才服务股、大中专毕业生管理服务股。

3.新平县社会保险局,内设11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统计股、企业养老保险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工伤生育保险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职业年金股、征收管理股、待遇审核股、稽核股、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就业创业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做好精准帮扶, 按照“三个清单”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进转 移就业。认真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发挥新平创业者协会的平台作 用,抓好创业园和创客空间建设管理。

2.社会保险工作。落实职工基础养老金全省统筹、完善职 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等政策;积极推进机 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3.人事人才工作。高度重视人才资源开发、人才潜能开发, 让其各尽所能,各尽其才,才尽其用;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才流 动管理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人才流动工作;搞好人才 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工作,搭建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毕业 生择就业服务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 进一步加大各政策的宣传,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强 化仲裁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强对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指 导,促进劳动人事关系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大打击恶意欠薪工 作力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大化,定期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能够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到利 益。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监督工作,完善内控制度执行情 况检查评估及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流程及财 务结算管理,认真做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 充分运用社保基 金优惠利率政策,实现社保基金收益最位。

5.党的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抓落实的政治职责,进 一步加强管党治党,落实好意识形态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增强 “四个意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 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层层落 实“两个责任”,积极践行“四种形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 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 督制约,促进依规治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

第二部分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67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869.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69.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0年财务预算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347.03万元,减8.23%,主要原因是因为:1.我县2019年10月对境内大学生村干部进行考试安置,除2名特殊人员(因身体不适,暂缓上岗)继续由我单位发放工资外,其余人员工资均由财政统发,所以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比上年减少98.44万元;2.2020年未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由于机构改革,对我单位人员进行划转,人员减少,故相应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69.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69.2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69.28万元(本级财力3869.2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347.03万元,减8.23%主要原因是因为:1.我县2019年10月对境内大学生村干部进行考试安置,除2名特殊人员继续由我单位发放工资外,其余人员工资均由财政统发,所以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比上年减少98.44万元;2.2020年未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由于机构改革,对我单位人员进行划转,人员减少,故相应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减少。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869.2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82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3.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3.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为2020年,我单位只需发放2名特殊村干部工资,所以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比上年减少98.44万元;二是因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100.93万元;三是因为机构改革,对人员进行划转,相应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减少。项目支出36万元,比上年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比上年增加了人社局互联网专线费用9.6万元;劳动监察及仲裁院购买服装费5万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发改局分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11.48 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及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社会保险缴费992.12万元,公用经费211.01万元,二是部门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43.44 万元;三是改制企业遗属补助、企业退休人员困难生活补助、独生子女奖 励金、离休人员护理费、统筹外退休人员补助2330.91 万元;四是人社专项经费3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98.12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4.农林水支出43.17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人员 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障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114.61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

2020 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869.2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833.28 万元,项目支出 36 万元。

基本支出构成:

1.工资福利支出1204.75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 884.7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 205.5 万元,住房公积金 114.51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4.87 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211.01万元,其中:办公费15.08万元, 手续费0.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 4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会议费1.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32.58万元,委托业务费 12.01万元,工会经费8.36万元,福利费5.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5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0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17.52万元,其中:退休费1972.64 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75.2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9.6 万元。

项目支出构成:办公费 5.5万元,维修(护)费9.6万元,劳务费15.6万元,会议费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四、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次预算批复为县级财政安排拨款,未涉及市级安排财政拨款。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次预算批复为县级财政安排拨款,未涉及中央安排财政拨款。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次预算批复为县级财政安排拨款,未涉及上级安排财政拨款。根据历年上级专款到位情况,2020年预计到位上级专项资金9448.72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48.72万元,主要用于:一是用于2020年春节企业在岗特困职工、下岗失业人员、1-4 级工伤人员 及工亡职工亲属、特困企业退休人中、特困农民工慰问 14.35  元。二是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31.68万元,用于困难 企业退休职工生活补助。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5083.69万元,用于缴费补贴、重度残疾人代缴补贴、养老金待遇。四是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补助缺口资金预计35.00万元,用于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幼教退休教 师待遇差补助。五是中央财政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补助经费916万元,用于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补助。六是就业专项资金832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等。七是贷免扶补、创业担保经费工作经费、贷款贴息资金2500.00万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创业担保事务支出及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及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费支出。八是就业见习省级生活补助36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0年政府性基金无预算,金额为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4个,采购预算资金12.94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69.28万元,安排支出3869.28万元,收支平衡。比2019年同口径预算相比减少347.03万元。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020 年三公经费支出预计18万元,比上年预计数减15万元,下降45.45%。原因是每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填报财政下达上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控制数,因县财政困难,压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上年预计数增加3万元。

2.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上年预计数减18万元,下降60%。

3.预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计数相等。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

本支出减383.03万元,减率9.0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2020年,我单位只需发放2名特殊村干部工资,所以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比上年减少98.44万元;二是因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100.93万元;三是因为机构改革,对人员进行划转,相应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36万元,比上年增加13万元,增56.52%,主要原因是2020年比上年增加了人社局互联网专线费用9.6万元;劳动监察及仲裁院购买服装费5万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2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11.01万元,其中:办公费15.08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 10 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会议费1.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32.58万元,委托业务费 12.01万元,工会经费 8.36 万元,福利费 5.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 59.7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06万元。比上年预计数减少123.76万元,主要是由于2020年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会议、接待、差旅等费用的支出,压缩退休人员管理经费,节约经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人社专项业务工作经费34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其他人社专项工作支出。2020年预计开展招考工作两次,招录120余人左右,招考需考官及工作人员450人,按玉人社发2018234号《关于规范各类考试考务费发放的通知》要求,每人预计发放考务费400元;为提高我单位劳动监察及仲裁办案人员的执法形象,我局根据玉人社办2019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和统一着装的通知》及玉人社办201934号关于进一步统一规范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装的通知,对我单位劳动监察及仲裁办案人员(共10人)配置统一服装,每套5188元;我单位签订了《聘任法律顾问协议书》每年需支付费用2万元;我单位签订了《人社局互联网专线及平台业务三方服务协议》,每年需支付网费4.8万元。

(五)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2020年预计招考120人,用于解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提高单位办事效率。

2.抓好人才引进,满足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

3.签订《新平县开发应用“云南省工资福利信息决策支持系统”服务合同》,积极落实各项国家和省、市工资福利政策,规范做好津补贴审批,工资正常晋升、薪酬制度改革等工作,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待遇享受权益。

4.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能力做好在职专家慰问工作。

5.做好全县事业单位、企业和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审批及工龄审定工作。

6.对社保基金收支管理进行监督,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做好全县企事业单位受伤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维护保障工伤人员合法权益及应享待遇。

7.对执法人员配置统一服装,规范执法形象,并签订《聘任法律顾问协议书》,对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提供法律援助,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劳动用工中的劳动争议。

8.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做好我县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数、转移农村劳动力,按时发放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职业培训等补贴,积极组织我县剩余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9.签订《人社局互联网专线及平台业务三方服务协议》,保障人社专线网络畅通,更好地完成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及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做好上级部门对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退休人员转移支付工作,确保退休人员及社保待遇享受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应享待遇。

10.做好退休人员日常管理事务,定期组织老年人开展活动,丰富老年人退休生活。

第三部分: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绩效目标表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0111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2021032812082210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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