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二、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一)废水:1、该企业(项目)的生产废水为洗选废水,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为沉淀池,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废水处理要求。2、已按要求实行生活废水、雨水和生产废水分流。(二)固体废物:1、硫化铜矿等铜矿物采选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处置措施为喷淋扑尘 。2、其它一般固废有尾矿,按环保要求进行了规范储存,综合利用措施符合环评要求,处置方式为:尾矿库堆存。该企业尾矿库已闭库(审通字【2014】第051号),并种植芭蕉等作物进行了复垦。目前,选矿尾矿及废水经浓密池处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玉溪大红山矿业公司一选厂充填制备站处理。(三)废气: 该企业(项目)废气主要为原矿破碎 、筛分等生产环节产生,环评报告要求的废气治理设施已配套。(四)噪声:各产噪设备按环评要求采取隔振、减振、消声、吸声等措施。 三、环境风险及应急管理情况:已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的风险防范对策措施。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评估,并报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备案,备案编号:530427201505。 四、检查情况:1、该企业属于铜铁矿采选行业企业,建有一座矿山。据现场负责人介绍,该矿山于2018年停产至今。2、该企业有1条铜浮选生产线、1条重选生产线和1条铁磁选。现场检查时,选厂选铁、选铜生产线运行正常。3、该企业设有危险废物(废机油)暂存间,有标识牌,建有相关管理台账。与有资质单位签订有危废处置合同,检查时无存量。4、该公司于2019年建设两个污泥斗,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选厂选矿废水回水池回水泵运行正常,选矿废水泵回选厂高位水池,回用不外排。 五、监察要求:1、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检查、维护和管理,确保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严禁外排选矿废水;2、按相关法律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3、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处置废矿物油;4、尽快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