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6-29 17:06   点击率:76打印】【关闭


因下列不动产在新平县老城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中已依法征收拆除,现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自2021年06月29日至2021年07月19日止。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07月19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振新路2号(新平县政务管理局一楼),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7—7776594。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证书类型

坐落

面积

备注

1

唐光玉

新国用(2013)第120672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

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顺城街62号2幢1单元401室

10.94㎡


2

唐光玉、陈航、陈志明、潘凤英

新平县房权证新政发字第201300946号

房屋所有权证

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顺城街62号2幢1单元401室

93.07㎡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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