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XTC(2024)16号 | 宗地总面积 | 54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戛洒镇戛洒中心幼儿园旁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7—2.1 | 建筑密度 | ≤30% | 绿地率 | ≥35% | 建筑限高 | 建筑总高度控制在27米以下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竞买保证金 | 115万元 | 评估报告备案号 | 5325024BA0111 | 交地条件 | 按现状交地 | 起拍价 (万元) | 570.9204 | 增价幅度 | 6万元/次的整数倍 | 备 注 | 其他设定条件按《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XTC(2024)16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4〕41号)的要求执行。 | 拍卖时间 | 2024年10月9日10:00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报名。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竞买人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报名竞买同一宗地。 2.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须一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同一名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网上提交书面申请报名名称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4.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s://yunnan.chinatax.gov.cn/)等政府信用平台有失信记录或在惩戒期限内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拍卖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2024年9月14日08:30时 至 2024年10月8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包括拍卖出让公告、须知及其他相关事宜),以谷歌、极速360浏览器为主(建议电脑显示器分辨率设置1920×1080以上,使用最新谷歌浏览器100.0.4896.127正式版本。)。 2.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2024年9月14日 08:30 时至 2024年10月8日16:30时持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ggzy.yn.gov.cn)进行网上报名。 (1)竞买人如没有CA数字证书,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数字证书,只需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数字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数字证书全省通用。 (2)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保安大厦后门前行约100米)。 玉溪咨询、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服务热线(办公移动座机):18869746880。 3.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转账或电汇的竞买保证金应在 2024年10月8日 16:30 时前到达出让文件中规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并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竞买人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逾期不受理。 保证金交纳方式:线下交纳(竞买人为企业的从其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汇入保证金时需要注明地块宗地编号)。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竞买保证金正式收据(法定工作日)。 资格审查: 1.在系统报名时,请竞买人在附件处上传资格所需审核材料。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2024年10月8日16:30时前,对提交报名申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竞买人方可参与竞买活动(注:请竞买人须提前报名,保证审核人员有足够时间审核资料)。 2.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使用虚假资质或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时,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要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进行。限时竞价为每次20分钟,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信息发布媒体: 1.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2.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 3.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xinping.gov.cn/)。 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的20%的,应当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新平县税务局第一分局(政务中心二楼)补足不低于成交价款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50%(首付款含竞买保证金),其余价款一年内缴清(须计算利息)。 不按期缴纳出让价款的,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发〔2013〕13号)文件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竞得人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六十日,经出让人催缴后十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执行。 (三)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承办具体拍卖出让相关事务。 八、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平支行 账号:53050165763600000304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平县振新路2号新平政务中心4楼(城东客运站斜对面) 联系人: 杨女士 0877-7022779 王女士 0877-7011165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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