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现将玉溪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除海关、金融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以及税务、国家安全机关外,玉溪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一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政府部门不再承担行政复议职责。2021年7月1日前政府部门受理尚未办结的案件由原部门办结。 二、玉溪市、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三、玉溪市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宣传,使群众广泛知晓,便于群众找准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改革后的行政复议机关及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改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玉溪市人民政府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地址和咨询电话 玉溪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附件 玉溪市人民政府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地址和咨询电话 1.玉溪市行政复议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具体承办机构:玉溪市司法局,地址:(1)玉溪市红塔区南祥路10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楼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行政复议窗口;(2)玉溪市红塔区南祥路10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6楼604室,邮编:653100,联系电话:0877-6589935; 2.红塔区行政复议机关: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具体承办机构:玉溪市红塔区司法局,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任井社区9组红塔区司法局305室,邮编:653100,联系电话:0877-2021216; 3、江川区行政复议机关: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具体承办机构: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地址: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宁海路南端江川区司法局综合股,邮编:652600,电话:0877-8013611; 4、澄江市行政复议机关:澄江市人民政府,具体承办机构:澄江市司法局,地址:玉溪市澄江市兴华街6号澄江市司法局202室,邮编:652599,联系电话:0877-6910392; 5、通海县行政复议机关:通海县人民政府,具体承办机构:通海县司法局,地址:玉溪市通海县秀山街道行政新区宝月路1号通海县司法局305室,邮编:652799,联系电话:0877-3029050; 6、华宁县行政复议机关:华宁县人民政府,具体承办机构:华宁县司法局,地址: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宁秀街148号6楼627室,邮编:652899,联系电话:0877-5013820; 7、易门县行政复议机关:易门县人民政府,具体承办机构:易门县司法局,地址: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水城大街153号易门县司法局210室,邮编:651100,联系电话:0877-4969886; 8、峨山县行政复议机关: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具体承办机构:峨山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地址:玉溪市峨山县柏锦新区普华路5号县司法局205室,邮编:653200,电话:0877-4014553; 9、新平县行政复议机关: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具体承办机构: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地址: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33号(县政府第二办公区)4楼县司法局法制股,邮编:653499,联系电话:0877-7013848; 10、元江县行政复议机关: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具体承办机构: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地址: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路97号县司法局2楼法制股,邮政编码:653300,联系电话:0877-601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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