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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警察参与社区矫正 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助力社区矫正再上新台阶


来源:新平县司法局 时间:2021-11-02 09:11   点击率:177打印】【关闭

为促进监禁与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优势互补,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近日,新平县司法局联合省司法厅派驻监狱警察,组织老厂所、桂山所、古城所、平甸所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分两次在老厂乡勐炳村杧木树小组、桂山司法所进行队列训练和爱国主义、恐知识教育学习,狱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计92人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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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狱民警示范教育下,社区矫正对象完成了点验及队列训练,使其深刻体验到了监狱内的管理方式和力度。其次,在队列现场重申了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予以收监的情形;讲解了监狱内服刑与监狱外服刑的区别,告知社区矫正对象要明确身份,珍惜监外服刑改造机会,切不可再次触碰法律的红线。增强了社区对象人员的认罪服法意识和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有利于更好地执行教育矫正措施,增强了刑罚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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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杧木树小组的教育学习活动中,监狱警察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学习教育,告之矫正对象国家的发展强大,需要各种力量来支撑、来建设,我们虽然是普通平凡人,但只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最基本的就是管好自己,不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就是爱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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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区三所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会上,监狱警察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以防爆防恐为主题的学习教育,列举了一些暴怖事件导致的严重危害后果,配合图片和视频,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国家反恐怖斗争的方针政策,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自己如何安全防范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解释,使矫正对象了解了国家安全相关知识,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让他们深刻认识恐怖活动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危害,从而自觉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最后,新平县司法局领导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诫,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端正态度,认真遵守《社区矫正法》各项规定,以违反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人员为警戒,服从司法行政部门监管教育,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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