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云食安办发〔2022〕28 号)要求,县政府食品安全办组织各乡镇(街道)、相关成员单位,对照《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评价细则(2022 版)》全面开展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础工作 1.党政同责。县委、县政府印发实施《中共新平县委 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新发〔2020〕26号),推进“党政同责、政府负责、部门监责、企业主责、社会共责”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进程,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新平”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将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食物中毒防控等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 2.工作机制。2022年,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云食安办发〔2022〕28 号)文件要求,成立新平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复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复审迎检工作。制订完善新平县食安委(办)工作机制,每年印发实施《新平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对辖区乡镇开展食品安全考核评议,印发《新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新平县食品安全委6个专项协作小组工作机制》、《新平县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报告流程》。定期组织召开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全体会议、全县食物中毒防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全年重点工作每季度结合工作安排开展督查检查,县食安办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行业主管部门发出《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函》。 3.风险监测。我县辖区范围内有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13家。2022年共有11家哨点医院上报食源性疾病例,2022年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 600 例,引起发病的可疑暴露食品15类共603种。适时发布野菜、草乌、野生菌等中毒预警公告。 4.源头治理。一是严格农药兽药生产经营管理,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9人次,检查农药门市198个次,农药使用者14家,农药使用者14家,针对农药有效成分、登记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和使用百草枯水剂、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和生产经营伪劣农药的行为。抽查农药8131种次,未发现甲胺磷、百草枯水剂等禁售高毒农药产品和氧乐果等限用农药的违规经营和使用问题;存在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记录不全、农药摆放不规范、销售过期农药等情况,并责令进行整改和立案调查,2022年立案查办农药案件16件,办结15件,处罚没款5.92万元;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18家,注销许可证6家,目前全县共有农药经营许可证190个218个门店(分支机构28个),其中,一般许可证181个,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9个。二是加强兽药监管,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全年开展养殖环节兽药使用监管4 次7 户,指导养殖户合理使用兽药;配合市级完成兽药质量监督抽检1次,对不合格兽药经营企业配合县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3户抽检不合格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共处罚款0.719万元;三是认真组织实施《玉溪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强化生产主体指导服务,指导种植养殖者落实15个重点品种质量安全关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 5.粮食质量。新平县于2021年9月3日制定出台《新平县超标粮食处置实施方案(试行)》(新政办发[2021]16号),规定粮食收储企业应根据粮食入库和出库必检项目要求,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已制定粮油收购管理制度、粮油销售管理制度、粮油出入库管理制度、粮食质量控制制度,严控粮食收储质量安全,防止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2022年国有粮食企业自检114分样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根据《新平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规定,县级储备粮油每年抽样送检,2022年共抽检35批次,经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检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县级粮食质量监测点2022年抽检114份样品其中:水分超标1次,杂质超标1次。充分发挥县级监测点作用,认真组织开展留存样品自检工作,对稻谷、玉米的脂肪酸值,稻谷出糙率,玉米、小麦容重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上报玉溪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检测比对结果作为粮食质量监测能力考核的依据。 6.过程监管。新平县辖区内25家食品生产企业已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其中A级22家,B级3家,C级0家,D级0家,年度风险评级任务完成率100%。2022年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系统中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监督检查1个,其中A级检查1次,B级检查2次,C级检查3次,D级检查4次。检查结果及时录入“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任务完成率100%。辖区共有2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2022年开展监督抽检2批次,合格率100%,达到与去年同期水平。新平县无乳制品生产、食用植物油、保健食品大型生产企业,有肉制品生产企业一户,自2020年停产至今。有白酒生产企业2户,每年实施全覆盖抽检及监督检查。全县学校125个学校食堂中122个食堂安装摄像头并安装监控视频,共计安装摄像头502个。1所联入局域网,39所联入互联网,驻地学校食堂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39所(前期已经完成的宁河小学撤并),覆盖率达31.2%。自学校、幼儿园食堂推行“六T”管理法,学校及幼儿园食堂覆盖面为100%。全部学校食堂都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配餐制。每年完成春秋两季开学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2022年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查1次。制作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长江流域禁捕、反食品浪费宣传海报3千余份,粘贴至餐饮服务单位及集贸市场开展宣传,利用微信监管群、短信发布“十年禁渔”相关宣传信息5000余条,动员消费者不食用长江渔获物、野生鱼类。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发放反对餐饮两份告知书500余份,粘贴文明餐桌桌贴2万余份,办理反对浪费案件1件。 7.食品抽检。按计划均衡推进抽检,2022年完成国家、省、市安排的抽检1172批次,增加县抽38批次,完成蔬菜农残、野生菌农残、白酒甲醇、餐饮罂粟壳快检1615批次,对抽检信息完成100%信息公示。 8.执法办案。2022年查办食品类案件162件,其中按照普通程序查处结案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06件,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指标。“铁拳”行动食品案件上报市局典型案件35件。移送公安机关且立案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件。无走私冻品、活体动物流入辖区市场情况。无对违法企业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案件。 9.集中整治。组织开展“学党史、强作风、保安全、迎大会”食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按照玉溪市2022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制定新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季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副组长,督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台账、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重点督查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超期食品、散装食品标签不规范有效等现象。总结三季度食品安全工作经验,对第四季度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推进了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完善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机制。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宣传2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知识培训》30期培训班,培训了以全县农科员、蔬菜水果种植大户为主的生产管理人员2039人次。严格落实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要求,对我县食品销售经营户实行全覆盖检查,督促食品销售经营户对于保健食品、婴配食品等特殊食品严格落实食品专区存放专柜销售,同时要求用绿底白字对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标注警示用语,对特殊食品未实行专区专柜销售以及未标注警示用语的督促立行立改。与公安部门联合对KTV,酒吧等联合开展保健食品及未成年人犯罪检查8次。 10.社会共治。新平县“餐饮安心码”安心码公示率98.87%,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平均分75分,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觉接受消费者评价监督,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平县小花园广场舞台前空地开展了全民营养周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和食品安全健康咨询活动。共发放“合理膳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怎么食用野菜更安全”、“谨防乌头碱类药物中毒”、“四季豆未熟易中毒”、“冒充食盐的骗子-亚硝酸盐”等折页和宣传单5种、吸烟有害健康帆布袋和围裙共2种,共计7种2300余份。粘贴“膳食宝塔”、“科学营养饮食”宣传图片9张,提供健康咨询22人次、免费测量血压160余人次,受益群众达320人。9月14日上午9:30,由新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科技信息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供销社在县城小花园中心广场联合开展“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食品安全知识现场咨询活动,启动仪式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2022年以来受理投诉举报84件,其中一般食品49件食品安全举报按时核查率达到100%,挽回经济损失7.6万余元,办结率为100%。稳步推动ODR机制建设 ,2021年推进发展企业4户。2022年新发展企业1户(新平褚氏农业有限公司)。建立了乡(村)信息员和协管员队伍。 二、能力建设 11.投入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安排15万元经费保障县级“四品一械”工作开展。 12.基层装备。农业农村部门下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和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设备齐全,各乡镇(街道)市场管理所配备农产品快检仪器和冰柜保障食品快检。 13.监管专业化。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按照省级要求参加食品安全检查员培训,确保检查队伍专业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100%,每人每年网上培训时间不低于40学时。 14.检验检测。辖区5个集贸市场配备了食品安全快检仪器及快检室,完成农产品农残快检任务。2022年国抽任务抽样检验完成45批次;省级以下任务完成1153批次;不合格核查处置63批次,其中24批次正在办理中。玉溪市2022年快检600批次任务,完成年初下达的抽检任务量共1605批次,完成267.5%。达到食品抽检4.5批次/千人,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抽检量超过2批次/千人。 15.应急处置。2017年县食安办印发了《新平县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2023年重新修订完善印发。2023年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桌面演练3场次,强化业务培训,确保发生事故时及时响应。 三、生产经营状况 16.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制度,企业设置食品安全总监,结合“两个责任”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企业每年在APP上完成抽考,2022年抽考合格率为100%。食品餐饮从业人员完成年度40个学时的培训,2022年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岗位人员培训考核覆盖率90.61%。对食品三小行业依法进行登记建档或备案工作。 17.过程控制。依托云南省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网络平台,组织食品生产企业每年开展自查填报,2022年度填报率达100%。餐饮经营单位依托“净餐馆企业端”APP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相关规范要求。持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全县有危害分析的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2家。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3家,每年开展督促检查。结合“净餐馆”工作,督促餐饮单位从业者对标对表完成达标,餐厨剩余物由县城市管理局组织第三方统一收集处理。对网络餐饮开展专项检查,曝光网络餐饮“红黑榜”1期。学校食品实现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采购点反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结合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结合“管集市”专项,开展城区集贸市场重建达标,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相关责任。 18.产品追溯。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及销货记录,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19.责任保险。鼓励食品生产企业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学校(幼儿园)食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率达100%。 四、食品安全状况 20.群众满意度。2022年新平综合满意度86.80分,位列全省55名。 21.创建知晓率。(委托第三方机构测评) 22.抽检合格率。(根据相关部门掌握情况进行评价) 五、示范引领 23.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必选项)。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广泛开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培训。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培训,指导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完成三清单建立,签订承诺书。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每季度开展一次包保督导的要求,强化督导实效,督促包保主体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同级市场监管所。 24.智慧监管(必选项)。推行“视频+媒体”监管模式,以“外卖食品”为切入点制作1期曝光视频;12乡镇打造小作坊示范点建设,第一批共创建5户,已完成授牌。冷链食品监管:建立冷链食品监管群,统一安排部署冷链食品相关要求,统一为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注册“云智溯”账号,要求使用“云智溯”购销进口冷链食品,全市率先建立“溯源码”公示牌亮码销售。 25.信用监管(必选项)。严格执行《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失信惩戒严管和信用修复服务相结合,协调推进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信用修复管理,行政处罚和信用监管相衔接,构建失信惩戒到信用修复的监管闭环。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归集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 26.机制创新(必选项,任选2项)。创新行刑衔接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实施抽检不合格信息共享机制,抽检超标严重的批次,通报公安部门。对案件查办中涉及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审查办理。在实施制止餐饮浪费方面:发布反对餐饮浪费告知书,县局统一制定反浪费宣传海报粘贴至全县餐饮单位,形成反浪费的良好氛围。 27.“三小”治理(自选项)。加强“三小”日常监管:对餐饮单位实施“红黑榜”制度,并通过主流媒体发布,逐步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实施示范带头创建,12乡镇打造小作坊示范点建设,第一批共创建5户,已完成授牌。有食安办发文要求乡镇(街道)动员社区,村(组)排查三小行业名单,并反馈市场管理所逐一实施指导,监管。 28.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自选项)。按照玉溪市2022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制定新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季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副组长,督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台账、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重点督查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超期食品、散装食品标签不规范有效等现象。总结三季度食品安全工作经验,对第四季度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推进了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完善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机制。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1家。全县各村委会(社区)分别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1人,负责所在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和现场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全国12315平台显示,新平县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相关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按时办结率达100%。 29.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自选项)新平县无校外供餐单位,全县学校125个学校食堂中122个食堂安装摄像头并安装监控视频,共计安装摄像头502个。1所联入局域网,39所联入互联网,驻地学校食堂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39所(前期已经完成的宁河小学撤并),覆盖率达31.2%。 30.科技创新(自选项)。支持新平绿膳食品有限公司开展魔芋林下种植带动农业,开发魔芋新型产品。 31.高质量发展(自选项)。以 “一县一业”示范县(柑橘产业)创建为契机,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通过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建设、加工能力提升、标准化体系建设、种质资源储备及品种研发、品牌打造、龙头企业培育等措施,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目前全县柑橘新型经营主体343家,其中合作社28家,家庭农场22家。省级龙头企业5家、市级柑橘龙头企业3家, 全县柑橘种植面积15.98万亩,产量29830.0万公斤,值134235.0万元。 32.社会共治(自选项)。 制作“餐饮红黑榜”、反餐饮浪费、网络餐饮红黑榜,三小行业执法曝光等宣传短视频,通过“新平融媒”、“大美新平”等县域主流媒体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33.其他创新举措(自选项,任选2项) 加快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2022年完成城区内集贸市场升级改造,积极引导吸纳社会多元化资本3000余万投入到农贸市场的建筑主体、场内设施、外围环境等提升改造。自2020年7月以来,在县财政未安排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专项资金的情况下,通过积极引导和多方筹措,完成改造农贸市场15处,其中:县城建成区3处,投入提升改造资金2300万元;乡镇市场11处、村级市场1处,投入提升改造资金700万元。承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2022年共开展重大活动保障11次,其中,承担省运会击剑项目食品安全保障,保障631人次,农残快检263批次;省老年人运动会保障,保障656人次,农残快检118批次。 六、否决项:经排查,新平县无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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