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全镇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现特向社会公开2022年度戛洒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点 1.戛洒镇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成立了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中心(办、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镇综合管理办公室合并办公,联系电话0877-7391025,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形成一把手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办的工作格局。 2.按照《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玉溪市贯彻落实 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文件要求,戛洒镇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目标与主要任务,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增强公开实效,推动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增强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戛洒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公开政务信息125条,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2022年戛洒镇全面公开了以下内容,一是做好服务建设,按照要求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事指南等情况;二是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各类清单内容,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三是财税信息公开,在政务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等情况;四是政务服务信息,围绕乡村振兴、特色小镇建设、民生工作等内容,着力公开乡村振兴政策和工作措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公共事业建设等信息;五是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等情况;六是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以《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 2.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策解读 进一步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门户网站、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做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沟通工作。2022年,戛洒镇主动回应网站、微博、微信、网络舆情12次。 3.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网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有效利用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信息的查询、办事、投诉等服务。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4.健全审查保密制度 制定《戛洒镇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文件公开属性的审查,定期对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2022年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5.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戛洒镇根据《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投诉、行政复议办理情况 1. 2022年度戛洒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2. 2022年度,戛洒镇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投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47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戛洒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迅速、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对公开平台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接下来,我镇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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