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3-09-25 15:09   点击率:101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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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年度旅游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游客咨询服务和旅游投诉工作,受理并处理旅游投诉案件;协调处理跨县(区)的旅游投诉工作;依法对违反旅游行下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处罚。

3承担旅游救援工作,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4负责县旅游义务监督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对全县旅游企业、旅游景区、导游景区景点、导游员执业情况等发布质量检查通报。

5根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旅行社经营;受理并处理旅行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加强文旅市场监管工作。检查各类文化旅游市场经营户748家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96人次,开展行政约谈网吧4家、歌舞娱乐场所2家,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受理文化旅游投诉案件6件,办结6件,结案率100.00%,满意率100.00%。受理审批各类文化经营项目9件,办结率达到100.00%。办理行政执法案2件,共处罚款1.80万元。二是抓实疫情防控工作。抓好风险人员的排查管控,认真执行日报告制度,抓实文旅场所的监管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确保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全覆盖,完成疫情隔离酒店专班组建和协调工作。三是加强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完成17家星级乡村旅游接待点和4家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完成5家三星级乡村旅游接待点和2家丙级旅游民宿的评定工作,小乖家的客栈正式获评国家丙级旅游民宿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下设股级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无所属单位。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本年未安排“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22年度收入合计1,293,133.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3,133.9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5,509.16元,下降7.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5,509.16元,下降7.5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1人,相关人员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22年度支出合计1,293,133.97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133.97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5,509.16元,下降7.5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5,509.16元,下降7.54%;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1人,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3,133.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4,383.05元,占基本支出的98.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750.92元,占基本支出的1.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3,133.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5,509.16元,下降7.5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1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11,979.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6%。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1,011,979.41元。其中:行政运行6,023.49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005,955.92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28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9,284.9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284.96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63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0,632.60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57,510.6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3,122.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1,2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111,237.00元,住房公积金111,237.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资产总额79,865.09元,其中,流动资产26,786.09元,固定资产53,07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101.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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