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1362001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文艺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2.承担全县各类重大文化旅游节庆等重要活动的文艺表演,代表全县开展对外文艺展演、艺术交流活动等活动,打造文艺精品,扩大新平知名度和美誉度。 3.负责指导乡镇(街道)群众文化艺术工作和农村(民间)文艺团体的发展,辅导、培训农村(民间)文艺骨干,培养编、导、演人员。 4.负责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挖掘和提炼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促进文艺作品向文化产品转化。 5.负责做好文艺作品、国家艺术基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繁荣文艺作品 (1)挖掘本土民间特色小调、素材,创作出更多具有本土民间特色的文艺作品; (2)在各类比赛期间创作符合比赛相关要求及主题的作品,积极参加全国、省、市级专业技能比赛; (3)按照上级领导部门要求,积极挖掘身边“文艺+法治”素材,创作相关主题作品; (4)做好新平县相关节庆活动筹备工作,如:“春节”“赏花节”“拉祜节”“开歌节”“泼水节”“火把节”“中秋节”等节庆相关文艺演出工作及相关题材作品创作。 2.开展文化惠民演出 (1)至少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45场; (2)开展文化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景区、进街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活动; (3)开展如:“欢欢喜喜过大年”“森林防火”“双拥晚会”“欢庆国庆”“建党节”“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专场文艺演出。 3.帮扶互助活动开展 开展“百千万文化工程”文化人才暨农村文艺骨干培训,做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类节日文艺培训辅导,计划全年培训帮扶次数不少于28次。 4.促进文旅融合工作开展 (1)组织人员编创符合云南省各级专业赛事的主题作品,积极参与将于2024年举办的云南省第六届“彩云奖”大赛; (2)加强对外交流,起到积极宣传“花腰傣”文化品牌,促进新平县文旅融合工作开展的作用。完成政府临时交办安排演出、对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临时性演出。 (3)完成全年文化惠民演出任务,积极开展和参与促进文旅融合的文化惠民公益性演出活动和县内各项节庆活动演出,做好节目编排、辅导、演出及灯光音响等服务工作。 (4)充分挖掘民族特色资源,丰富民族文化活动,开展民族文化进村寨、进学校、进企业等打造乡村特色文化品牌,开展“百千万文化工程”文艺活动辅导培训,加大繁荣文化文艺创作,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惠民、节庆等公益性文艺演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4.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4.6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7.83万元,增长5.8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正常晋升。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4.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4.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4.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7.83万元,增长5.8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正常晋升。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4.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82万元,增长5.9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社保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调整;项目支出6.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2万元,增长0.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遗属困难生活补助0.02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安排支出240.53万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安排支出7.3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安排支出32.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安排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死亡职工抚恤金;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13.4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7.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21.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安排支出0.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文艺创作、演出补助经费5.00万元 绩效目标:通过历年比赛、文化惠民演出等所签订合同中的制作服装、音乐及包车聘请专业司机的费用,符合我单位总体目标。计划创作具有新平民族特色的文艺作品,深入新平县11个乡镇(街道)开展文化惠民联合演出活动。预计共惠及群众3.00万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使“文化惠民”成为我县群众精神文明建设的典范,增强各乡镇群众文化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激活基层文化阵地作用,全面振兴群众文化。资金的使用范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文艺创作、演出补助经费5.00万元。资金具体安排如下:音乐制作费:2.00万元,文化惠民演出经费:0.40万元,服装制作费:0.60万元,道具制作费:2.00万元,合计:5.00万元(伍万元整)。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资产总额21.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3万元,固定资产18.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7001362001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docx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群众文化工作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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