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1419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玉溪市防震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依法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 3.负责全县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建设,负责地震监测数据采集、入库、分析和上传,监测数据异常的落实上报;负责日常震情跟踪和震情值班工作,做好周、月及紧急震情会商,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 4.负责震情短临跟踪、震后趋势判断和地震现场工作; 5.负责地震会商系统、短波电台和地震信息网络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三网一员”(地震宏观联络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科普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的管理及培训工作,开展宏观异常现象的调查和上报工作; 7.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做好辖区内的地下流体观测、测震、GNSS、极低频、强震动等台站(网)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保障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信息资料安全; 8.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服务工作; 9.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村)、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和管理工作; 10.履行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职能,组织防震减灾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及推广运用;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防震减灾局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取得实效,一是扛实守一方水土、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是强化防震减灾机制体制建设;三是抓实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四是打牢地震灾害防御基石;五是提升地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本级)。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719,358.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7,358.68元,占总收入的98.7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000.00元,占总收入的1.2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5,162.77元,增长11.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7,262.77元,增长10.9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900.00元,增长56.03%。主要原因是2023年7月调入一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社会保险支出增加,增加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建设项目、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经费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726,309.33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974.57元,占总支出的82.20%;项目支出307,334.76元,占总支出的17.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9,980.91元,增长11.6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0,447.21元,增长5.22%;项目支出增加109,533.70元,增长55.3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7月调入一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社会保险支出增加,增加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建设项目、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经费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8,974.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6,872.07元,占基本支出的97.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102.50元,占基本支出的2.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7,334.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防震减灾经费项目经费支出109,916.11元,主要用于开展地震监测仪器运维、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地震信息节点网络租赁等; 2.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支出14,4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会计核算代理记账业务工作; 3.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支出16,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和卫星电话续费; 4.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建设项目经费支出77,568.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中小学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全覆盖工作; 5.地震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项目经费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摸清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 6.地震监测预报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支出28,950.65元,主要用于开展地震监测仪器运维、缴纳地震监测台站电费和支付台站看护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7,358.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2%。与上年相比增加167,262.77元,增长10.93%,主要原因是2023年7月调入一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社会保险支出增加,增加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建设项目、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经费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07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070.7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96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27.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252.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9,183.47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06.21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9,0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4%。其中:“2210201主要公积金”支出99,050.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52,26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7%。其中: “2240504地震监测”支出77,568.00元,主要用于采购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支出; “2240505地震监测预报”支出16,500.00元,主要用于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和卫星电话邮电费支出; “2240506地震灾害预防”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支出; “2240550地震事业机构”支出1,198,201.2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办公费、水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费用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此事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11,462.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10,090.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03%,完成年初预算的34.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1,37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97%,完成年初预算的45.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462.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10,09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1,3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执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政策,公务接待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307.00元,下降3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435.00元,下降30.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72.00元,下降57.7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执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政策,公务接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到新平县开展防震减灾工作调研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资产总额1,227,985.76元,其中,流动资产17,854.09元,固定资产1,210,131.6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042.5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377.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80.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90.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80.8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80.8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1419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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