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介绍和申领指南2022年5月 玉溪市就业局 一、背景依据 2022年4月25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2022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二、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准宣传引导,推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早发力、效果早显现,更好发挥稳岗扩岗政策效应,让政策惠及参保企业及其他参保单位。 三、主要内容 政策涉及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 (一)申请稳岗返还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并在2021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2022年批准缓缴失业保险费的企业视同正常缴费状态)。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且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僵尸企业。 3.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 5. 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 90%返还。 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按2020年减免企业失业保险费划型办法执行。 (三)返还资金用途 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四、政策实施期限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五、申领渠道 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推行“免申即享”服务模式,不需参保单位申领,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核实参保单位是否符合享受条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即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劳务派遣企业等属于人力资源服务的中介机构申请稳岗返还,派遣用工的单位须属于稳岗返还政策对象,人力资源服务的中介机构需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领,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协议。 因单位信息不齐全未能享受政策或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到经办机构现场办理或申诉。 六、玉溪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清单 玉溪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清单 序号 | 县市区 | 经办机构 | 受理地点 | 联系电话 | 1 | 玉溪市市本级 | 玉溪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 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D区12、15号窗口(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中段亚太汽车城内) | 0877-2071757 | 2 | 红塔区 | 玉溪市红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 红塔区滇中万商汇15幢社保大厅二楼15、16号窗口(红塔区秀山西路1号) | 0877-2689767 | 3 | 江川区 | 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 江川区兴江路城投大楼二楼79—81号窗口 | 0877-8012151 | 4 | 澄江市 | 澄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股 | 澄江市凤麓街道兴华路中段5号 | 0877-6224008 | 5 | 通海县 | 通海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股 | 通海县政务大厅一楼28号窗口(通海县新城区螺峰路1号) | 0877-3023871 | 6 | 华宁县 | 华宁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股 | 华宁县政务大厅B厅55号窗口(华宁县宁州街道宁荣街) | 0877-5011998 | 7 | 易门县 | 易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 易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一号大厅9号、10号窗口(易峨高公路菌乡大道财盛商业广场) | 0877-4967646 | 8 | 峨山县 | 峨山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股 | 峨山县政务中心一楼大厅61号窗口(双江街道柏锦新区普华寺路与临江路东交岔口) | 0877-4012655 | 9 | 新平县 | 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 新平县政务局一楼39、40号窗口(新平县桂山街道振新路2号) | 0877-7014365 | 10 | 元江县 | 元江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 元江县政务大厅三楼47、48号窗口(元江县红河街道文化路125号) | 0877-65532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