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28日,新平工业园区管委会与贵州极锂科技有限公司就动力锂离子电池三元(NCM)正极材料和电解液项目进行洽谈,双方本着“合作共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谋发展”的原则,实施“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退出”全流程运作,围绕“战略合作协议、项目投资协议、法人治理结构方案、出资人协议”等方面内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初步达成以下共识: 一是企业合作模式。组建两个项目股份制公司,出资方为新平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国企占股50%以下,现金出资)和贵州极锂科技有限公司(私企占股51%以上,含认定后的科研成果入股)。 二是公司性质和组织结构。根据股权结构,国企推荐提名执行董事、委派财务总监;董事长由私营企业推荐提名,股东会确认通过,监事会由国企、私企、职工代表组成。 三是运营管理方式。由国企提供土地、厂房和配套设施;由私企控股,提供专利技术、人才、设备,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并成立“新能源、新材料研究院”。新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担保、科研投入、产品销售等重大发展事项由公司股东会决策执行。 四是回购方式。国企提供的土地、厂房和配套设施5年内由新公司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土地摘牌价、工程结算价格加上投入资金占用费。在土地、厂房和配套设施回购后,进行股权回购,回购价格为原始股本加上双方约定的年溢价进行回购。 通过创新合作模式,助推项目招商,可以增加平台公司的营收,是平台公司改革的一种有效途径;同时,解决私企在发展中有技术、有市场,但投资资金不足的困难,达到合作共赢,共谋发展的目的;项目带动产业发展,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 (招商服务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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