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元江)干流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土建工程处理、生态环境处理、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11-10 17:11   点击率:559打印】【关闭

云南红河(元江)干流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土建工程处理、生态环境处理、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红河(元江)干流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土建工程处理、生态环境处理、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EPC总承包项目已在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备案号2305-530427-04-05-609825。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8:2,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由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编制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土建工程处理方案设计报告》、《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生态环境处理方案设计报告》、《戛洒江一级水电站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专家审查,均获得通过,同意按照评审通过的报告、方案开展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生态修复治理等工作。

1)采取相应的土建处理措施,确保已施工区洞室、边坡(包括建筑物边坡及道路边坡)等的稳定性,避免发生山体滑坡,造成山林毁坏及堵江等事件发生;

2)采取相应的生态环境处理措施,在保护现有生态植被的基础上,对工程施工造成的生态不利影响采取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手段(洒水养护、补植补种当地适生树草种)为辅,促进生态系统达到新的动态平衡。

3)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左岸公路建设项目与左岸公路边坡治理(一期)工程项目属于项目施工准备期工程,临时占用了部分林地。对相应临时用地范围采取相应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措施,通过局部的开挖回填,对高陡边坡清理和削坡开级处理,保证边坡的稳定,达到场地平整的目的,然后再对表层进行覆土和造林,以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2.2项目建设地点:戛洒江一级水电站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水塘镇的戛洒江河段上,坝址右岸沿江现有新平—双柏的S218省道通过,工程区距新平县水塘镇约8km,交通较为方便。

2.3招标范围:云南红河(元江)干流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土建工程处理、生态环境处理、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总承包项目,包括土建工程处理方案、生态环境处理方案、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的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勘察设计范围

土建工程处理方案、生态环境处理方案、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的勘察设计及技术交底工作。

2)施工内容

对已开挖形成的导流洞进口、泄洪洞出口、施工支洞口、闸门井进行永久封堵;对已开挖扰动的边坡进行全面排险、加固处理;上、下游围堰防渗墙拆除,恢复原有过流条件;割马草箐存弃渣场、拉莫可大箐存弃渣场、左岸上游临时施工区域进行平整,完善排水措施;拆除下游临时桥等建筑物。

生态治理措施体系由大坝枢纽区、渣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区构成。生态治理措施包括覆土、栽植乔灌苗木、混播灌草种籽、栽植藤本植物、生态袋综合护坡、喷灌系统等。

其余还包括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道路跨越等)、临时或永久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施工后场地恢复等,负责施工过程中安全、水保、环保、劳动卫生工作,负责工程验收、移交的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组织的检查。负责质保期内的工程修复及维护工作。

3)验收工作

在土建工程处理、生态环境处理、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施工完成后,开展各项验收工作。

2.4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0个月;2023年11月30日开工,2024年10月30日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有规程、规范的设计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有规程、规范的要求且工程验收合格;创建电建集团优质工程。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签订合同能力。

3.2 勘察设计方资质: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方资质:须具有并提供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8年至今,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承担过的水利水电相关类似工程业绩两个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加盖公章提交给招标人。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

6)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为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5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纳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信誉要求;上述涉及网站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9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玉溪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及邮寄服务。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9日0900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玉溪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且完成电子签名确认,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确保文件上传成功。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签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投标,不能进入开标阶段。

同时,投标人应自行下载已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并进行查看、解密和核验投标文件,以确保上传投标文件的正确性。

5.3其他: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智能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按照以下方式参加开标:网上智能开标及远程解密。

1)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玉溪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6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3)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玉溪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691号中国电建昆明院科研试验大楼13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6920365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润城第二大道1栋写字楼22楼

联系人:李韬萱     电话:0871-67112315

邮箱391153155@qq.com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691号中国电建昆明院科研试验大楼13

电话:18608728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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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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