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新平县新寨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9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市新平县新寨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9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由 玉自然资修复耕保【2024】22号文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名称为玉溪市新平县新寨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9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备案。招标人委托云南瑞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投标。本招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招标编号:LRZB-2024-09-GB-01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4.1 项目名称:玉溪市新平县新寨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9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4.2项目地点及项目概况: 4.2.1项目地址:玉溪市新平县境内。 4.2.2项目计划建设规模:本次项目原批复文件涉及13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16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图斑面积54.7850h㎡。由于新平县泰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寨铁矿(涉及1个矿山,2个图斑)前期已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正在施工,本次项目不再纳入;新平县戛洒镇耀南村委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实施方案中矿山名称为新平县戛洒镇耀南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平县扬武仙人洞箐采石场扬武仙人洞箐建筑白云岩矿、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平县扬武镇山冲格老山石灰岩矿等3个矿山(涉及4个图斑)已纳入《玉溪市新平县历史遗留矿山17个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中,故本次项目亦不再纳入。 本次招标项目规模为新平戛洒镇新寨村委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注:实施方案中矿山名称为新平戛洒镇新寨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平县戛洒镇戛洒社区居委会砖瓦用粘土矿(注:实施方案中矿山名称为新平县戛洒镇戛洒社区砖瓦用粘土矿)、新平县水塘镇小河口采砂场(实施方案中矿山名称为新平县水塘小河口建筑用砂矿)、新平县建兴乡魔味村委会建筑用砂矿(注:实施方案中矿山名称为新平县建兴乡魔味村建筑用砂矿01)、新平县古城街道古城社区采建筑用砂岩矿(注:实施方案中矿山名称为新平县桂山镇古城社区建筑用砂岩矿)、新平县古城街道纳溪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筑用砂岩矿(注:实施方案中矿山名称为新平县桂山镇纳溪社区建筑用砂岩矿)、新平县扬武镇赵米克丫口砂场(注:涉及1个矿山,2个图斑)、新平县云石矿业服务有限公司扬武镇石门槛采石场(2)(注:实施方案中矿山名称为新平县杨武镇石门槛采石场)、新平县扬武镇猛迭莫铁矿(2)(注:实施方案中矿山名称为新平县扬武镇猛迭莫铁矿)等9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10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通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治理、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配套工程等内容,修复矿山生态环境、增加土地利用率、消除矿山地质安全隐患,提升项目实施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改善矿山及周边人居环境。 4.3招标范围: (1)勘查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消除矿区地质灾害隐患,恢复破损地貌景观、增加植被、美化环境,合理利用废弃矿山土石料、盘活矿山废弃地,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查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图纸审查、有关报批、审查及审批手续、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2)施工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设计工程内容至工程验收合格后项目移交,具体施工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 (3)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材料、设备、工器具等采购、安装及管理。 (4)施工及项目管理部分: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及管理全面负责。 4.4 投资估算:计划总投资5242026.37元 4.5 本次招标建设投资:本次招标范围金额约:5242026.37元。 4.6 项目期限:计划总工期为365天(含勘察、设计)。 4.7 质量要求: 4.7.1勘察质量要求:工程勘察符合工程勘察规范及现行标准,并对提供的勘察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4.7.2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设计标准规范,保证设计质量,通过各主管职能部门的审查。 4.7.3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4.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4.9分包要求: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 4.10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2资质要求: 5.2.1勘察资质: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和勘查设计(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2.2设计资质: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和勘查设计(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2.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水利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并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或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利或建筑或市政公用或地质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不予认可)。 注: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个月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5.3 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须注有审计单位或审计部门的签章方为有效,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4其他要求: 5.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及重大安全事故、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形(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5.5.2投标人目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无以上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5.5 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企业情况自行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含2个),由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企业组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并明确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6.2获取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 6.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确认及获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无效投标。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 8.2开标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开标要求: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8.4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下载专区,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指南”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0分钟(暂定),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3分钟,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玉溪市)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监督电话:0877-7771239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平县古城街道锦秀路23号 联 系 人:白工 电 话: 0877-701172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瑞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云波社区盛唐城(E2地块)E7幢7层701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8088018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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