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标准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11-30 09:11   点击率:76打印】【关闭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标准

 

为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兼顾公民个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司法行政发展的远景规划

(二)司法局承办出台的重大政策性文件

(三)涉及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四)涉及律师行业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和措施的制定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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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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