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特殊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我县特殊人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年9月15日上午,县医疗保障局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县税务局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召开特殊困难人员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参保工作联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县脱贫人口、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人员2022年参保及资助情况,各资助职能部门就做好资助对象确认、资助顺序、资助资金清算、人员身份标识等具体做法,进行意见交换并达成共识,对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前预警,并对相关工作做了详细安排和部署。
会议要求,各职能部门一要加强沟通协作,强化数据交换。认定部门准确提供各类特殊人员信息,确保医保部门精准标识人员身份,群众正常享受补助。二要按照清算要求,务必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资助资金足额划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财政部门及时匹配各类资助对象县级财政补助部分,及时拨付各级财政资助缴费部门,确保资助资金的及时划拨。三要配合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宣传发动工作,建立特困人员缴费信息共享机制,税务部门要定期提供2023年度参保缴费名册,医保部门定期分析特殊困难群体缴费情况,及时共享各类特殊困难群体未缴费名册,各认定、资助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发动,确保特殊困难群体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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