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平县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商引入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中成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服务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名称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平县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商引入项目 2.2 招标编号:ZCRH2022-017 2.3 招标内容: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市民对于城市交通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在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形式,优选运营商2家。投放规模及区域: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量原则上不得超过800辆,今后视情况逐步调整投放数量。新建固定停车设施站点43个,设置实体站牌86个。每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必须购买保险配头盔。(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4 投资方式及收费标准:全额投资,引入运营商必须使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并通过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支付运营商进行资金结算,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本项目由乙方投资并负责经营,所收费用归乙方所有,中标运营商须一次性按年度缴纳城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运营企业每年应缴纳25万/家,两家每年应缴纳共计50万元的城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 2.5 投放范围:新平县城区,具体为:东至桂山街道马命小组,西至县疾控中心、古城街道纳溪小组,南至龙泉小区、古城街道中古城小组,北至职业高级中学、桂山街道酒房小组。运营范围须经县城市管理局审批,并向市民公示。随着县城城区扩大根据实际需求适时调整运营范围。 2.6 运营期限:运营期为3年,在经营期限内,中标方统一负责新平县城区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保养、调度管理。一次性签订三年运营合同,经营期内实行季度加年度考核,通过对运营商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考核内容详见招标人附件。 2.7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新平县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工作方案》、《新平县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考核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合同约定,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放运营范围依法规范企业经营,维护正常运行和车辆停放秩序,营造良好、规范、整齐的市容市貌,进入我县的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必须在我县确定的投放运营区范围内科学、合理的设置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定点规范停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确保车辆停放不与民争利、不影响市容市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证明,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近三年为2018年-2020年或2019年-2021年);拟投公司成立时间在规定年份内,须提交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品牌注册商、代理商、品牌授权运营商2019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共享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实施经营案例。(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或县级以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投放运营批复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4.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①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②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③投标人及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记录。(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完全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切实可行的运营方案,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运营等关键岗位人员。 3.5.2运营商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最新标准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3投标人须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品牌注册商、代理商、品牌授权运营商,如为代理商或、品牌授权运营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授权相关证明文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本项目接受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品牌注册商、代理商、品牌授权运营商的报名,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品牌授权运营商的,需持运营品牌注册商开具的运营授权委托书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果出现多家投标人持同一品牌注册商开具的运营授权委托书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在通过本项目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含所投运营品牌的注册商、代理商、品牌授权运营商)中只有技术部分的打分资格最高一家投标人获得代表本运营品牌资格,其余投标人不再参与下一阶段的评标(如果出现多家投标人分数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25日至2022年04月29日(北京时间)前进行网上报名,步骤: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云平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 理 企 业 数 字 证 书 ( CA ) , 并 在 云 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化 云 平 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BZBJ格式技术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及报名则认定为报名无效,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 QQ:400961899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5月17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3 开标地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平县振新路2号)。 6.4 提交投标文件方式:网上递交,投标人须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云平台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编制要求或投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网上开标远程解密 根据《玉溪市公共资源管理局关于强化疫情防控开展全域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云平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签到、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网上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操作方式: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云平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小漠沙小区89号2栋(桂山公园东大门) 联系人:薛勇 联系方式:1509674830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成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水金岸3栋1单元2902室 联系人:李春燕 联系人电话:18724843774 日期:2022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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