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9月以来,新平县掀起新一轮文物保护高潮,集中启动文物保护单位的抢险加固、修缮保护、消防改造等多项工程,开展文物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保护宣传等系列工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强化文物安全责任,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富春街民居”消防改造工程正在进行当中。 
“富春街民居”是2012年省人民政府公布的云南省第七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近现代史迹及其代表性建筑”。建于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是地主普朝富的私人住宅。民居坐北朝南,中国庭院式传统土木结构瓦房,硬山顶一楼一底,共24间,总面积647平方米。建筑结构严谨,保存完好,典型的“四合五天井,走马串阁楼”,是新平县较具特色的住宅建筑物之一。 在全市开展的“四名一文一传”文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中,发现“富春街民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为消除隐患全力保障文物安全,新平县文物局积极制定方案、努力筹措资金,全面启动“富春街民居”消防改造工程:一是将民居消防管网并入市政自来水管网系统保障水源供给的可靠性;二是扩大消防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管径;三是新增增压、稳压消防泵组;四是设置室内消火栓;五是环状布置消防给水管道与室外管网、消防水泵相连,保障消火栓供水压力及流量满足规范要求。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文物、博物单位火灾诱因增加,文物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文物消防安全形势较为严峻。新平县文物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检查排查、加强基础建设、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全力确保全县文物安全。(图/文:高玲梅、姜维;审核:自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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