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要求,为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的通知》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新平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877-7011786,12317 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新平县乡村振兴局(电子邮箱:xpxxczxj@126.com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的通知 相关乡镇街道、单位: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的通知》(玉财农〔2023〕152号),现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项目专项资金503万元(具体预算单位、金额、科目名称、预算项目详见附表)。收文后,请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资金下达明细表 2.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新财农〔2023〕47号附件.docx.docx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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