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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现场摇号的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5-23 10:05   点击率:667打印】【关闭

关于新平县保障性租赁住现场摇号的公告

 

为做好新平县保障性住房现场摇号工作,切实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等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的社会效益。依据《新平县城镇保障性住房租赁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通〔2020〕40)和《新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新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现场摇号公告如下:

一、摇号时间: 202262(星期四)上午8扫码签到进入会场,8点30分开始摇号。

二、摇号地点:新平县宾馆一楼报告厅(桂山路101

三、摇号对象:已完成初审、复审和公示的特殊优抚人员,摇号一次有效,房源不足时,未配租的申请人(家庭)将进入轮候库。

租金:租金收取按照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平县2014年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试行)的通知,租金按年结算。

五、分配方式分配采取“公开、公正、透明”的方式,摇号结果在新平县政府网或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保障性住房管理单位根据摇号顺序依次办理入住手续

(一)摇号系统及分配方法本次摇号委托第三方提供的电脑摇号系统进行排序,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根据排序号和分配标准进行选房。不按选房顺序号挑选住房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视为放弃选房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现场监督摇号当天邀请街道、社区和现场摇号代表人员监督摇号全过程,新平县公证处对摇号过程进行全程公证。

注意事项。摇号过程中,因摇号设备故障、停电等原因造成的摇号中断,此批次摇号结果无效,重新摇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摇号要求

(一)参加摇号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年满十八周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持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摇号,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会熟练使用智能手机进行扫码登记并签字,老年人、残疾人和身体不适宜人员以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摇号,并向工作人员出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员需摇号当日14天之内未外出玉溪市辖区范围,提供摇号当日24小时之内核酸阴性证明材料,并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量体温、扫码、登记管控等工作。
    (二)所有参与摇号的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纪律,不得妨碍摇号现场秩序,对故意妨碍摇号现场秩序,经管理人员劝阻无效的,由公安机关强制带出摇号现场,并取消摇号资格。

(三)正式摇号开始前,由工作人员对摇号进行全过程演示,并由现场公证人员确认摇号情况

(四)现场随机安排5参会人员摇号监督员,第一名负责喊“开始”,第二名负责喊“停止”,第三名负责确认按键,其余两名负责监督过程。

七、办理手续及签订合同

(一)摇号结果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后,由保障性住房管理单位通知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入住手续,并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保障性住房管理单位取消其摇号结果,不再分配。

(二)申请人已查验完成所分配住房或已签订租赁合同后不得随意更换已分配住房。违者,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保障性住房管理单位取消其摇号结果,不再分配

    八、疫情防控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部分地区病例迅速增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守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底线,切实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按照新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工作要求参会人员按照以下严格遵照执行:
    (一)做好自我防护,全程自觉佩戴口罩,未戴口罩体温超过37.3、健康码为红黄码、行程码带※号、未扫码和未提供核酸检测结果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摇号现场。

(二)参会人员新平宾馆西面(桂山路)玻璃门扫码进入,摇号结束后从新平宾馆南面(主席台侧门)出,期间参会人员不得在会场附近扎堆攀谈。

参会人员自觉遵守防疫要求,主动配合相关防疫措施,坚持戴口罩、不扎堆、少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咽痛、干咳、乏力、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拒不履行防控义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以上如有异议,可采取当面、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反映。

地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保办)

联系电话:0877—7023409 

 

附件:《授权委托书》。

 


             新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

                  2022523


附件:授权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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