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创业小额贷款贷前公示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11-28 09:11   点击率:201打印】【关闭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163号)规定,经审查,共有10名贷款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现将拟推荐的贷款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间:2022年1128日至2022年1129日,如对公示的贷款人贷款资格有意见或举报,请向新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通信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河滨路58号

邮政编码:653499

联系电话:0877-7016539  0877-7011808

联系人:李勇

附件:《创业小额贷款拟推荐人员名单》

     

发布单位: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1128




附件

创业小额贷款拟推荐人员名单


推荐部门: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序号

贷款申请人

性别

身份类别

创业项目

经营场所详细地址

贷款额度

期限

1

武琼祖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餐饮服务

桂山街道凤凰社区酒房路169号

20万元

3年

2

杨正平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道路货物运输

平甸乡梭克村委会阿努代上寨6号

20万元

3年

3

王玉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餐饮服务

古城街道办事处锦绣路10附5号

20万元

3年

4

李应祥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水果种植

新平县水塘镇波村村麻栗树小组

20万元

3年

5

普鲁琴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美容服务

古城街道溪湖小镇三期503铺面

10万元

3年

6

管兴辉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门窗制造、销售

新平县桂山街道了办事处桂细路

10万元

3年

7

祝艳芬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牲畜、家禽的饲养及销售

古城街道核桃箐小组

10万元

3年

8

张文仙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餐饮服务

溪湖小镇31幢2号

20万元

3年

9

何刚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三类汽车维修

新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新平大道14号铺面

20万元

3年

10

王顺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牲畜饲养

新平县新化乡新营盘

20万元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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