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124号)和人社失业司便函〔2022〕9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落实,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拓展至高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 —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个月以上的企业给予企业 “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1500元/人”的资金发放。 现将2023年4月经我中心审核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的3户企业共招用3名符合人员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丽英 联系电话:0877-7014365 附件:《新平县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第五批公示名单》
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4月3日
附件
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名册(第五批)
序号 | 单位编号 | 单位名称 | 已核定人数 | 发放金额 | 1 | 530427381159 | 新平鑫盛物业有限公司 | 1 | 1500 | 2 | 530427298360 | 新平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 | 1500 | 3 | 53042700364 | 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新平县分公司 | 1 | 150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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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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