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的批发零售行业发展呈现向好态势,随着全县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和广大人民群众物质需求的不断提高,我县批发零售行业发展稳定,经营规模、零售业态以及销售的商品类别都有较大幅度地提高和扩展。 一、批发零售行业经营情况 (一)2023年1-8月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销售额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8月,新平县共有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5户,完成销售额953225.6万元,增速20.5%,占全市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的17.6%,增速与占比均排名全市第二;共有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26户,其中22户企业,4户大个体,完成销售额22139.8万元,增速16.6%,排名全市第三,占全市限额以上零售业销售额的1.9%,排名全市第六。 (二)批发零售行业法人企业数量 批发零售行业与居民生活相近,行业的经营场所及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要求相对较低,因此,我县的批发零售行业单位数量保持正增长。截至目前,我县批发零售行业法人企业共有700户,其中批发业215户,零售业485户,与“四经普”公报相比,法人企业增长6.9%,其中限额以上法人单位27户,比2018年增加11户,增长68.8%。 (三)限额以上法人单位占比提高 我县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企业经营规模、销售对象均有增无减,已成为我县批发零售行业主体,销售总额与增速稳居全县三甲。数据显示,1-8月闽新经贸公司销售额占全市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的17%。 二、批发零售行业面临困难 虽然我县批发零售业整体发展趋势较好,基本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但在企业规模、盈利水平、网销平台等与批发零售行业发达的地区比仍有差距,还存在一些制约全县批发零售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问题。 (一)批发零售行业市场基本饱和 批发零售行业在实际经营中,普遍没有遵循“聚集效应”这个客观规律,导致盲目增加传统商圈的零售企业规模和数量,甚至不考虑消费者选择、消费和休闲能力,并不是商圈内同业态的零售业单位越多越好、越大越好,否则必然会出现“供过分大于求”的问题发生,最后造成部分商业项目建成后出现空置和浪费,并稀释了传统商圈的聚集力和人气,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如红呈商业步行街,绝大部分商铺已因经营管理、消费产品等因素已难以为继、黯然退场。此外,我县各大批发零售行业单位的销售对象,主要是本地居民和单位,外县居民到我县购物的比例非常小。因此,我县的消费能力在收入水平没有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是相对比较固定的,目前的零售实体已经能充分满足消费需求,如果继续盲目增加零售实体数量和规模,很难有充足的消费能力支撑。 (二)批发零售行业经营成本逐年提高 批发零售行业需要雇佣大量的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和理货人员,属于人力密集型行业,相对其它行业而言,其用工成本较高。此外,零售业单位普遍位于城市中心地段,其经营场所租金业普遍呈现连年升高的趋势,薪酬上涨和房租提高直接导致了零售企业的经营成本升高。 (三)网络电商的冲击日益明显 近年来,网络购物发展迅速,各大购物网站平台一路攻城略地,大有取代实体零售店的趋势,很多年轻人、甚至中老年人都养成了网络购物的习惯,实体批发零售行业均受冲击较大。而且在网购平台和支付工具进行交易,成交额不能计入我县的统计范围,购买力的实际流出,相对影响了我县消费品市场的规模和增长速度。与网络购物高速增长相对应的是实体零售企业经营业绩增长趋缓。 三、批发零售行业对策建议 (一)加大对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特别是农贸、工贸分离企业的相关政策扶持力度 今后工作中着力以加快商贸发展、做大商贸总量为目标,以转变商贸发展方式、扩大城乡消费为主线,不断提升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整体实力,重点一是大力挖掘限下商贸企业发展潜力,加大限下商贸企业的摸排力度,支持和引导小微企业(含电商企业)升级为限上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升级注册为企业;二是创新组建形势,积极推动“工贸分离”、“农贸分离”,鼓励工业、农业企业将营销服务部门单独设立创办商贸流通企业,鼓励个体工商户通过多种形式组建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鼓励专业合作社企业联盟、股份合作、连锁经营等各种形势,将各行业中的个体工商户合作组建为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新型商贸企业;三是建立和完善拟纳限商贸企业储备库,同时推动达限商贸企业纳入管理,深入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指导商贸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争取成熟一户、发展一户。 (二)加大惠企政策扶持力度,助力市场复苏 精准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各项促消费政策,强化金融、财政、就业等各项政策协同联动,发挥好政策措施的整体效应,确保政策红利惠及每个企业,激发和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因企施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提供多种形式的消费补贴和专项补贴,增加小额贷款种类,进一步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拓宽实体商户融资渠道;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尤其是要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放在重要位置,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给中小微企业更多的成长空间,为推动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奠定坚实基础,促进全省消费市场平稳运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企业社会参与氛围 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向企业宣传,充分调动批发零售行业业主的积极性。联合各部门各乡镇积极向企业宣传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增强企业的主动性。组织相关批发零售行业负责人到限额以上企业考察学习,让企业实地感受对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成效,坚定企业信心,激发其主动经营、主动参与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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